【短片】【有聲專欄】健良:有人畀錢搞恐怖活動?

//既然已經招認咗有幕後黑手,執法部門好應該順藤摸瓜,盡快揪出金主!//


2019年,反中亂港勢力借反修例之名發動曠日持久的暴亂,令香港經歷了自回歸以來最嚴峻的局面。暴徒當時打著爭取「民主自由」的旗號,肆意打砸縱火,破壞公共設施,搗毀不迎合其意的商鋪,攻擊持不同政見的市民,甚至向法院縱火、塗鴉,襲擊警員及個別議員,社會、法治、民生、經濟一一受創。


還記得彼時,其中一個吵得面紅耳赤的話題是:到底這些暴徒有無收錢搞破壞?這個話題當時各有各看法,而在3年多後的今天,我們終於可以從一宗剛完成判刑的爆炸品案情節中,似乎找到了一個較紮實的注腳。


網絡工程師認收酬運炸藥原料


區域法院日前(20日)宣判,此前承認了一項管有爆炸品罪的44歲網絡工程師黃智榮,被判監禁40個月。控罪指,2021年2月8日,被告黃智榮在粉嶺榮福中心外馬適路及聯捷街交界的行人路,管有硝酸鉀、氧化鐵、鎂、鋁及硫磺粉末,及煙火棒、爆竹及兩套無線電遙控;經政府化驗所專家檢驗,確認涉案粉末為炸藥原材料,而無線電遙控可用作遙距引爆。


到底一個有一定學歷程度的人,為何會甘願鋌而走險,公然在街上運送這些炸藥原材料,淪為恐怖分子的一員呢?


根據本案案情指,執法人員於當日監視被告,見被告手持尼龍袋由柴灣登車往粉嶺後,先把尼龍袋鎖在行人路欄杆上,再進入榮福中心。被告隨後帶同一個銀色行李箱步出,再把行李箱放在尼龍袋旁。被告在警誡下稱,是替人運送,事後可獲一萬至兩萬元,該些物品則可賣15萬至20萬元。


警方又在被告的手提電話內,發現事前有人通過Telegram向被告稱要「整蛋糕」。警方指網上曾有人討論用「麵粉」導致爆炸,示威者以「整蛋糕」作為管有「麵粉」的辯解。


勿排除本土恐怖主義地下化


法官郭啟安判刑時分析指,雖然案件無直接指明與2019年社會運動相關,但是憑本案出現了示威者常用的暗語和術語,足證明被告與其他狂徒是不滿政府的人,並企圖用不法手段表達主張,行為卑劣。而被告明知對方為了「整蛋糕」而提供材料,形同串謀製造爆炸品,被告角色不單單是送貨員。


郭官又指,由反修例運動至《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香港治安整體而言回復平靜,但,不能排除「本土恐怖主義地下化」,而本案就是例子,呼籲市民「見疑即報」、小心防範,不可掉以輕心。


正如郭官的呼籲,我們著實不要「好了傷疤忘了痛」!值得注意的是,既然本案被告已經招供承認收取報酬運送炸藥原料,相關執法部門更應順藤摸瓜,繼續追查下去,盡快把幕後金主緝拿歸案,及時掐斷恐怖主義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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