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陳沛敏:黎智英支持抗爭 想催谷更多人上街反修例
【黎智英案】陳沛敏:黎智英支持抗爭 想催谷更多人上街反修例

黎智英案今日(6日)繼續由從犯證人、《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出庭作供。陳沛敏供稱黎智英支持抗爭,曾想辦法催谷更多市民上街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她又指,黎智英曾指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暫緩修例是策略,強調「不撤不散!」


控方展示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陳沛敏在2019年4月26日的WhatsApp對話紀錄,顯示陳沛敏曾將銅鑼灣書店前店長林榮基的維基百科網頁及相關《鏗鏘集》節目連結發給黎智英。陳沛敏解釋當時黎智英曾致電,要求她提供林榮基的資料,其後黎智英亦發送一段文字給她,著她檢查有沒有錯誤,該段文字後來被寫進黎智英的專欄《成敗樂一笑》,並於同年4月28日在《蘋果》發布文章《請站出來保住最後防線》。


2019年4月27日,黎智英亦曾發錄音訊息給陳沛敏,內容有關政治漫畫家「尊子」設計的橫額,並要求陳沛敏問前議員李卓人的意見。陳沛敏供稱,如果有大型遊行,《蘋果日報》會找尊子畫畫及印「Full page」,以往一般是7.1遊行會這樣做,而上述錄音提及的橫額是有關《逃犯條例》遊行,當時特別破例印刷。陳沛敏又承認該橫額上沒有新聞,只有政治口號和圖案。


2019年4月27日凌晨時分,黎智英指「尊子」所畫的海報由李卓人一方負責派發,「唔需要我哋派」,陳沛敏遂傳送海報的圖片予黎智英「睇吓個設計」,圖片左下角有《蘋果》商標,中央有「反惡法」及「倒林鄭」的字樣,城牆上寫有「黑獄」兩案連鎖鏈圖樣。陳沛敏指海報特意為4.28民陣遊行設計,額外印在《蘋果》的「底版」,亦屬報紙的一部分。


控方在庭上展示,有市民於4.28民陣遊行期間,手持上述海報及《蘋果》頭版新聞,該頭版新聞標題為《今上街反惡法》,並印有彭定康及林榮基等人的相片。陳沛敏表示《蘋果日報》一般只會在7.1印海報,但「當時覺得黎生好重視嗰日(4.28)遊行,所以嗰日都有印漫畫(海報)出嚟」,她解釋自己認為黎智英十分重視4.28民陣遊行的原因,是「黎生不斷send訊息話睇吓點先會多啲人上街,又話要幫民陣印海報」。


控方一度問到,黎智英是否很重視抗爭。惟辯方反對該問題,認為具有引導性。法官李運騰遂問陳沛敏,黎智英當時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的看法。陳沛敏指黎智英反對修例,又指「我諗,佢係支持去抗爭」。


控方又展示黎智英在2019年4月27日發給陳沛敏的WhatsApp訊息,指「請想想有甚麼我們還可做催谷巿民明天上街?現在情況實在太靜,好驚。」。陳沛敏確認訊息內容,同意與黎智英支持抗爭的看法一致。


控方續展示,同日黎智英曾將自己與「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的對話訊息轉發給陳沛敏,而陳沛敏其後回覆「收到」;翌日《蘋果》刊登有關前港督彭定康的評論。陳沛敏解釋,當時收到訊息、即可以在《蘋果》刊登彭定康的言論,又確認對她而言,相當於黎智英的指示。


羅傑斯向陳沛敏傳訊息指,前港督彭定康在遊行前就反修例事件撰寫了評論,建議陳沛敏引述彭定康的評論並報道。彭定康的評論內容指為堵住漏洞而修例並非必要,重視法治的社會也不會同意此修例,香港回歸21年來的變化侵蝕了香港的價值觀、穩定性和安全性。當所有人努力維護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時,政府卻對商界帶來恐懼和不確定性,任何政治活動也陷於危險之中。修例措施是直接攻擊一國兩種制度和香港法治自治,讓中國更難向外界解釋北京可以信守保持香港並非中國大陸城市的諾言。


控方拿出《蘋果》2019年4月28日的實體報紙,頭版新聞標題為《當我們還有自由 今上街反惡法》,以彭定康、林榮基、陳淑莊、戴耀廷、陳健民等7人的相片置中,並在各人的人像下貼上其評論。


控方又展示《蘋果》在2019年4月22日刊登的文章《4.28反惡法 民陣號召上街抗送中例 阻中共越港人紅線》,並指出在該頁頂部有標題「今日反惡法」。陳沛敏確認該主題是有關「4.28遊行」的文章。控方續展示在2019年5月21日,《蘋果》再刊登文章《黎智英:修例後香港玩完 FCC演講斥林鄭非常邪惡》,內容有關於黎智英在香港外國記者會上的說話,報紙頁頂標題為「送中惡法」。陳沛敏確認該主題在2019年4月至5月期間均有使用。


控方又問陳沛敏,黎智英在記者會上的發言是否如文中所述。雖然陳沛敏指自己不在現場,但稱「據我所知,有」;該文中引述黎智英稱「如果我被拘捕,即使23條立法仍然是在香港法庭審訊,但《逃犯條例》修訂後,隨時都可以被引渡至中國審訊,而且沿用的是中國法制,但中國法制垃圾,比起23條糟糕太多」。


2019年4月25日,《蘋果》的推送通知為「【引渡惡法】4.28上街 保衛我城」。控方問陳沛敏為何《蘋果日報》在2019年4月至5月不斷報道《逃犯條例》修訂事件,陳沛敏指當時香港政府推動修例,民間仍熱烈討論修例事件,「泛民主派都繼續推動政府擱置呢條條例」,「黎生都仍然出嚟反對依條條例,所以我哋有依啲報道」。陳沛敏提及黎智英「都好鮮明咁反對」修訂《逃犯條例》。


2019年5月31日,《蘋果日報》前社長董橋向黎智英傳訊息指,「Jimmy,出來號召民眾上街的人選非常重要,昨天頭版三位法官出來講話非常有力量,港府於是立即小補小改,香港人相信法律權威的看法。民主派中李柱銘講法律最有說服力,他們出去游說外國政府挽救香港,反而是香港人不愛聽的話,陳日君出來號召也有用,他的宗教形象深入民心。你們的報紙每天有個方塊讓有份量的人說幾句⋯看法,六月九日的人數會多很多,我們要鼓吹的不是香港要民主,我們要求鼓吹的是香港的價值不容⋯摧毁。董橋」。


黎智英向陳沛敏轉發董橋的訊息,並向陳沛敏指「下午有時間談談董橋建議」,陳沛敏理解黎智英是希望「6月9日前嘅報道搵多啲有份量嘅人,出嚟講吓依條條例有咩問題,講吓逃犯條例引起嘅憂慮」。陳沛敏認為黎智英「覺得再由泛民啲人出嚟講已經太無新意,對啲讀者嚟講已經再唔係新聞,所以佢想我哋搵一啲法律權威講逃犯條例,咁佢亦都喺訊息有提到搵啲宗教界有份量嘅人出嚟」。


陳沛敏與同事商量後,嘗試找一些有份量的人士出來談論逃犯條例,亦認同她基本上是按黎智英指示行事,她當時「盡量搵法律界有份量的人,但佢(黎智英)講法官個啲我哋都可能搵唔到,但我哋盡量會搵法律界嘅人去講(逃犯條例)」。


控方問陳沛敏,在2019年6月,黎智英是仍然重視抗爭。陳沛敏同意,並確認黎智英在同年6月9日前想找人講述關於遊行示威的看法。


控方展示2019年6月3日,黎智英發給陳沛敏的WhatsApp訊息,當中指「我們應該找些聯署學生訪問,激發其他學生6.9出來」、「主要訪問他們不是針對『師兄』『師姐』,而是激發其他學生出來」。陳沛敏確認訊息,並指自己當時有叫同事跟進。


控方續指,後來黎智英曾轉發一條連結,內容有關首個尋求政治庇護的香港人,黎智英又轉發彭定康的訪談節目謄本、指李卓人其後會傳來影片,及指示屆時為影片加上中文字幕。陳沛敏確認訊息,但指應該不是傳給她的指示,因為加字幕是由剪接同事負責,相信黎智英是同時傳給多位相關同事;陳沛敏確認該彭定康訪談節目內容有刊登在《蘋果》實體版。


控方繼續展示黎智英與陳沛敏互相傳送的WhatsApp訊息,2019年6月9日遊行當日,黎智英指:「沛敏,今天看來過百萬」,陳沛敏回應:「差人都話30萬,應該過百萬」。黎智英其後向陳沛敏轉發董橋的訊息,董橋向黎智英指:「Jimmy,你和你的報紙的努力沒有白費!為勇敢的香港人乾杯!董橋」,黎智英回覆董橋指:「Haha!對,為勇敢的香港人乾杯!好!我告訴沛敏,這是個好標題,謝謝。Jimmy」。黎智英向陳沛敏說:「沛敏,董橋以上說,為勇敢香港人乾杯!會是個好標題,請看是否適合」,陳沛敏便回覆:「好的,我們研究一下,或用地道的語言表達這意思,謝謝」。


《蘋果日報》在2019年6月10日即6.9遊行翌日,報紙頭版新聞為《香港人漂亮的固執1,030,000》。


控方提到黎智英在2019年6月9日曾發送羅傑斯的影片給陳沛敏,相關內容發布在《蘋果日報》網上版,題為「【引渡惡法】「香港監察」羅哲斯拍片撐港人上街:通過修例如判香港死刑」。陳沛敏確認訊息,但指黎智英發訊息給她時,她才知悉該影片。


控方指政府在2019年6月中宣布暫緩《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黎智英發訊息給陳沛敏,提到「我們只好行動日漸加劇,迎接詭計來臨!」,而《蘋果日報》於同年6月15日頭版新聞題為《惡法擬暫緩但不撤 遊行前夕 林鄭緩兵 明天照上街》。黎又指「不撤不散!」控方問陳是否同意黎,陳表示「認同嘅」。


陳沛敏解釋當時黎智英認為時任特首林鄭月娥暫緩修例,「只係一個策略」,並認為要撤回草案才可以達到目標。法官李運騰問到,黎智英的看法有否影響到上述頭版新聞的標題。陳沛敏同意「係有考慮佢嘅意見。」


控方另展示《蘋果》在同年6月17日刊登的廣告,當中有標語「妳不撤回,我必拒抗,送中修例,葬送香江」。惟陳沛敏指出那是客戶登的廣告,相關工作由廣告部同事負責。


黎智英於同年6月26日亦曾發訊息給陳沛敏,指他剛下飛機,而陳沛敏則問黎智英會否去「7.1遊行」。陳沛敏解釋,因為有時黎智英會參加遊行,所以詢問及考慮派記者去採訪黎智英,「因為佢都算公眾人物」。


《蘋果》2019年7月1日頭版新聞,標題為《惡法未撤回 林鄭未下台 今日再上街》,內容包括:「103萬人一同為抗惡法走上街頭」、「林鄭未下台,惡法未撤回,一日政權未回應五大訴求,香港人仍會共同進退」,頁面頂部寫著「隨報送《逆權六月》特輯」。


控方遂在庭上展現《逆權六月》特輯,陳沛敏形容特輯內容主要是反對逃犯條例遊行同示威場面的相片連標題。控方問及為何《蘋果日報》免費派發《逆權六月》特輯,陳沛敏回覆:「我哋估計蘋果日報讀者佢哋大部份(分)都係反對逃犯條例啦,同埋之前百幾萬人上街,佢哋都會想keep依份booklet」。


法官李運騰問為何免費派發而非出售賺錢,陳沛敏指:「要印到好靚,先會有人買」,「都可以話係宣傳」,「希望當日多啲人買蘋果日報」,亦是讀者「支持運動嘅一種表示」。陳沛敏解釋「逆」是指對抗或反對,「權」是指當權者或組織,即是政府,而「逆權」中文一詞起初在香港並不普遍,「但有幾套韓國電影名稱叫《逆權司機》、《逆權大狀》,逆權就變成普羅香港人認識」的一詞。


被問到為何特輯名稱是《逆權六月》,另為何使用「逆權」而不直接使用「反政府」,陳沛敏指:「因為要概括六月發生咗兩個好大型嘅遊行,兩次遊行都係反對政府措施或者舉措,唔想用『反政府』咁直接,『逆權』比較文藝啲、概括嘅」。法官李運騰又問到「逆權」是否沒有「反送中」一詞如此針對修例事件,而是針對政府行為,陳沛敏指:「可以咁講」。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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