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張劍虹:曾問黎智英「《蘋果》應否自我了斷?黎稱「不如做到俾人冚」
【黎智英案】張劍虹:曾問黎智英「《蘋果》應否自我了斷?黎稱「不如做到俾人冚」

黎智英案踏入第20日的審訊,今日(31日)繼續由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出庭作供。辯方盤問張劍虹時,播放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在《蘋果日報》25周年慶典的演講片段,黎向員工表示《港區國安法》實施,「你哋做番自己責任」、「冇人會逼你哋去做,你哋攞住自己良心去做」,「蘋果做成今日係你哋造成㗎」。


辯方首先在庭上播放2020年6月18日《蘋果日報》25周年慶典的片段,黎智英向員工演講,指《港區國安法》實施,「你哋做番自己責任」、「冇人會逼你哋去做,你哋攞住自己良心去做」,「蘋果做成今日係你哋造成㗎」,引來現場員工笑聲。黎又指員工為《蘋果》工作不易,指「你做咗(《蘋果》),好多地方唔開門俾你㗎」,稱員工前往澳門和內地都可能有困難,最後勉勵員工繼續努力及稱「只能夠多謝你哋」。


張劍虹雖然同意黎智英在片段中曾向《蘋果》員工說:「冇人會逼你哋去做,我唔會逼你哋點樣做」,惟當辯方指黎智英此番話與事實相符時,張劍虹則回答:「我唔同意」。辯方又問張會否同意黎智英所說的說話:「《蘋果日報》做到今日,做到咁樣,係你哋造成嘅」,張劍虹回答說:「黎生的確有咁講,咁黎生好似講緊笑咁咋喎」。


法官李運騰同意黎智英的說話的而且確似是說笑,但問道張劍虹會否同意黎智英的說話是指《蘋果》是靠全體同仁合作才可造成當時的局面。張劍虹同意是由《蘋果》上下員工的努力造成,但強調同意亦要在「黎智英先生的領導下才可造成」。


當《港區國安法》在2020年7月1日正式生效時,黎智英傳WhatsApp訊息予張劍虹說:「看了國安法細節嚇了一跳」,又指:「先要想好策略對付,不容魯莽」。惟張劍虹表示他不清楚黎智英所指的策略是什麼,亦不知道有什麼事不容魯莽。張當時回覆黎智英,建議不要派發印有《蘋果日報》logo的民主黨海報,怕被人指煽動叛亂。


法官李運騰指出從張劍虹的回覆可見,張當時是想避免違反《港區國安法》。張劍虹供稱:「當時《國安法》啱啱生效,大家都唔知道當日七一會有咩發生」,同意他是想避免違反國安法,亦同意黎智英認同張劍虹提出「不要派海報」的建議,黎智英表明「不容魯莽」則是叮囑《蘋果》「小心啲」,避免違反國安法。


辯方又指,當時《蘋果》編輯已有共識,不應有任何文章違反《港區國安法》。張劍虹同意,「因為個時已經叫好逼在眉睫嘅時候」,當時亦傳言《蘋果》會在7月1日前被「冚」、同事們會被捕。辯方續展示,2020年7月4日,張劍虹在WhatsApp向《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發送一個廣告的PDF檔案,及問陳沛敏「有光時句字廣告,你點睇」。張劍虹同意自己當時對廣告有保留,想避免觸犯國安法,所以問陳沛敏,而陳沛敏則表示有問過公司律師,應該無問題。惟張劍虹稱廣告最終有修改,及用其他字眼取代「光時」8個字。


前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Nick)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對泛民主派學者戴耀廷「攬炒十步曲」的文章仍在《蘋果》網站一事表示擔憂,詢問張劍虹是否應該把文章下架,經討論後最終決定把該文章下架。


張劍虹在2021年4月成立「應變小組」,但沒有把黎智英加入群組,張劍虹解釋黎智英自2020年12月起一直還押,所以沒有把黎智英加入「應變小組」,但補充指:「有啲群組早啲成立,但都冇加黎生入去」。辯方指出黎智英不是多個應變群組內的原因是「編輯自主」,又指編採決定是由《蘋果》編輯所作出,張劍虹稱:「唔同意」。


辯方另提到張劍虹與其他《蘋果》同事均擔心使用一些敏感字眼會違反國安法,舉例指《蘋果日報》在2021年6月11日決定不再使用「武漢肺炎」這敏感字眼。辯方展示前《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2021年4月18日在WhatsApp群組提到不會再用「武漢肺炎」一詞,而張劍虹則指只是毋須在每篇文章都加上「Tag」,但仍會報道新冠肺炎源自武漢及內地。


辯方指,張劍虹其後又指示某些字眼避免使用,指「今時唔同往日,大家都明白」,「唔同」是否指國安法生效。張劍虹指不止這個意思,因為當時《港區國安法》已生效大半年,踏入4月後,「個情況對《蘋果日報》嚟講愈來愈嚴峻」,有政府官員亦提出「假新聞法例」,並指明《蘋果》是追究對象,加上有流言指《蘋果》過不了7月1日,所以亦引發到張劍虹在員工大會向員工演講。


張劍虹供稱,他在同年4月底曾探訪當時還柙的黎智英,特別問到「同事擔心過唔到7.1,我哋係咪應該自己收檔?」,當時作家陶傑亦在《蘋果日報》副刊撰文,曾建議「《蘋果日報》係咪應該自我了斷呢?」、「呢啲咁嘅時勢」、「都做咗咁多年,冇人會怪《蘋果日報》」;惟黎智英當時向張劍虹表示「點解要自己執咗佢呀?不如做到俾人冚為止。」


辯方指張劍虹在2021年6月17日被捕,在2021年6月18日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2021年6月19日便被帶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當時張劍虹透過律師申請保釋被拒,張劍虹及後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並向高等法院呈交一份誓章。辯方質疑張劍虹的誓章內容與他過往兩周向法庭作供的供詞截然不同,張劍虹不同意。


辯方指誓章內容除了提到張劍虹的個人背景及新聞生涯外,亦提到張劍虹在2016年成為香港及台灣《蘋果》的社長,2018年成為壹傳媒集團的行政總裁及執行董事,職責是營運策略規劃、財政預算及一般業務等,工作變得著重於公司營運及管理,沒有再處理編採工作。


張劍虹在誓章內又稱《蘋果》一直嚴格遵守「編採自主」原則,每位編輯及高層均獨立工作,編輯部毋須就《蘋果》新聞文章或影片向高層索取指示或批准。張確認上述內容,但表示他所指的「高層」並不包括黎智英,張劍虹解釋黎智英是老闆、是boss,「唔係我哋依啲高級管理嘅打工仔」。


辯方指出,張劍虹在庭上清晰表明他會向其他同事轉達黎智英的編採指示,但又如何沒有參與編採政策當中。張劍虹解釋:「我無份制定編採政策,我係轉達黎智英的編採指示」,「我事實上係無制定編採政策,我哋都係跟從黎生嘅編採政策,呢個都係我過去一直向法庭講嘅事實」。


法官李運騰問到,根據誓章,張劍虹稱自己從來沒有審批任何文章或影片,若然如此,張劍虹如何執行編採政策。張解釋不論是網上或實體報紙,刊登前都毋須他審閱,但「出街後會睇」,而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和楊清奇等其他管理層都很有經驗,在《蘋果日報》工作逾20年,對他們有信心。


辯方又問到,張劍虹所面對的是串謀控罪,即使執行亦屬參與。張劍虹指「因為我唔係真係一個法律專家,律師又未同我講得咁詳細」。張劍虹又不同意辯方所指張的誓章與庭上供詞有不一致,是因為他想要指證黎智英。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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