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擊警察】酒吧禁錮毆打臥底警 6被告各判入獄40個月
【襲擊警察】酒吧禁錮毆打臥底警 6被告各判入獄40個月

臥底警員前年12月到尖沙嘴酒吧執行職務期間,遭其中學同學認出,臥底警員遭逾10人包圍,被拳打腳踢及脫去衣物拍裸照。6名男子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非法禁錮罪,其中一人承認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法官謝沈智慧今日(31日)判刑時指,卧底警員當時孤立無援,10多人即使赤手空拳,亦可造成嚴重傷害,警員事後肋骨骨折及患創傷後遺症。酒吧亦在疫情期間違反命令超時營業,公然挑戰警方執法權力,最終判處6男監禁40個月。


6名被告依次為24歲泰籍唱片騎師蔡浩寅、28歲酒吧負責人李偉軍、29歲侍應麥偉樂、26歲地盤工人江唐希、27歲運輸工人胡家俊、23歲無業鮑俊鏗。6男承認於2021年12月19日,在尖沙咀赫德道11號地庫「喜點」與其他身份不詳者,非法禁錮警員,並將他羈留;胡家俊另承認非法及惡意對警員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案情指,蔡浩寅當日認出卧底警員是其中學同學,指罵「你條死差佬」,又在酒吧大叫「依度有差佬」。警員隨即遭10多人包圍,有人阻止警員去路,對警員拳打腳踢,把警員拖行至酒吧大廳。警員否認警察身份,但被要求交出身份證和手機,亦要警員體驗被警察搜身的滋味。李偉軍及胡家俊帶警員入房,要求警員脫衣,胡家俊掌摑警員兩頰並拍下警員裸照,李偉軍則表示他「只是揾食」,吩咐警員不要「搞」其酒吧。


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表示,本案禁錮歷時40分鐘,眾被告凌辱警員全因蔡浩寅認出警員是其中學同學及警員身份。警員當時孤立無援,雖然沒有被捆綁,亦沒有人使用武器,但警員被10多人包圍及拳打腳踢,即使10多人赤手空拳,亦可造成嚴重傷害。事件令警員身體多處有抓痕,肋骨骨折,患上創傷後遺症。


法官認為案件並非早有預謀,而是即時發生,但施襲人數逾10人,他們有意妨礙司法公正及仇視警員,警員的裸照也有可能被發放。酒吧在疫情期間只能營業至凌晨兩時,但涉案酒吧卻在凌晨五時仍在違規營業,公然挑戰警方執法權力,屬極之嚴重的加刑因素。


法官指李偉軍身為酒吧東主,本可阻止本案發生,但卻選擇參與其中,其他被告其實完全毋須參與事件又可離開現場,但他們決定參與即表示認同他人行為,罪責相同。法官考慮眾被告適時認罪,判處6人監禁40個月。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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