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控罪】2019年衝擊立法會案 7被告認暴動罪
【承認控罪】2019年衝擊立法會案 7被告認暴動罪

2019年7月1日,有示威者撞破立法會玻璃進入大樓,一度佔領立法會,多人被控暴動及進入及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等罪,包括「47人初選案」被告劉頴匡及藝人王宗堯等。案件今日(29日)於區域法院(移至西九龍法院)開審,其中劉和另6人承認暴動等罪,王則承認「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但否認暴動罪,與其餘不認罪被告一同受審。


本案被告依次為黃家豪(20歲,學生)、羅樂生(19歲,廚師)、何俊諺(21歲,運輸工人)、畢慧芬(24歲,無業)、孫曉嵐(23歲,自由工作者)、潘浩超(31歲),劉頴匡(26歲)、沈鏡樂(23歲,地盤工人)、馬啟聰(30歲,記者)、王宗堯(42歲,藝人)、吳志勇(26歲)、范俊文(28歲,文員)及林錦均(25歲)。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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