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風波】9.29金鐘衝突8人認暴動罪 7人判囚30個月2周至3年、一學生還押候判
【反修例風波】9.29金鐘衝突8人認暴動罪 7人判囚30個月2周至3年、一學生還押候判

2019年9月29日網民發起所謂「全球反極權遊行」,其後演變成衝突,52人涉於金鐘道一帶參與暴動,其中一案的8名被告在開審前承認暴動罪,7人今日(16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30個月2星期至3年,而同案16歲學生黃德津則還押至3月2日判刑,以待索取教導所報告。


8名被告依次為19歲學生王益利、21歲周俊熙、16歲學生黃德津、25歲地盤管工韓偉傑、18歲學生李柏賢、20歲學生石家宇、18歲學生劉家豪及19歲學生呂昊峻,他們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道一帶參與暴動。韓偉傑及李柏賢另涉襲警罪,獲准存檔法庭。


暫委法官張志偉判刑時指,各被告案發時站在示威者前線,並配戴防毒面具等裝備,顯示出他們是有備而來,他們在前線築成傘陣,不只是起防禦作用,更令示威者可能與警方對峙,造成攻防戰,讓其他示威者能夠投擲物品。張官認為各被告雖然非領導角色,但仍起了一定的帶領作用,壯大聲勢。


張官指,韓偉傑攜有鐵錘,而劉家豪曾手持長竹,呂昊峻多次持傘和盾與警對峙,故認為3人參與程度及角色刑責較重,而王益利、周俊熙、李柏賢及石家宇則是協助及鼓勵角色。


惟張官考慮到部分被告案發時的年紀,如果在較早時間處理本案,或會判處教導所令,而各被告只因一念之差,受社會氣氛影響,失去應有的判斷力,作出與其本性不符的行為,他們被捕後亦沒有自暴自棄,並勇於承認過錯。張官遂酌情給予3至7個月的減刑,指希望各被告盡早出獄,重新做人。


張官最終判處王益利、李柏賢及石家宇入獄30個月2星期、劉家豪入獄32個月、呂昊峻入獄33個月2星期、周俊熙入獄34個月2星期、韓偉傑入獄36個月。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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