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風波】《給十九歲的我》不顧主角反對下公映 私隱專員公署、教育局:已主動聯絡有關學校
【電影風波】《給十九歲的我》不顧主角反對下公映 私隱專員公署、教育局:已主動聯絡有關學校

導演張婉婷為母校英華女學校拍攝的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引發軒然大波,片中多名主角公開控訴校方及張婉婷未有理會學生反對,堅決讓電影公映,最終張婉婷公開致歉,並宣布昨日(6日)起暫停公演。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私隱專員公署)昨日表示關注事件,為保障相關學生(身為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私隱,公署已主動聯絡有關學校,以了解相關詳情。


私隱專員公署表示,一般而言,不論長幼,每個人的個人資料私隱都應受到保障及尊重。若有人士或機構透過拍攝影片以識別個別人士的身份,或用以編纂某個別人士的資料,便有機會涉及收集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相關的人士或機構作為資料使用者在收集、持有、處理或使用個人資料時,必須遵從《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相關保障資料原則的規定。

 

公署指出,在使用個人資料方面,根據保障資料第3原則,除非得到資料當事人的自願及明確的同意,否則個人資料只限使用(包括披露和轉移相關資料)於收集時述明的目的或直接相關的目的。截至昨日,私隱專員公署未有接獲相關投訴或查詢。任何人士如懷疑其個人資料私隱受到侵犯,而又能提供表面證據(包括有關個人資料被不當使用的詳情),可以向公署作出投訴。


教育局前日表示,已聯絡有關學校了解事件。學校已啟動危機處理程序跟進事件,並會支援受事件影響的師生。教育局一直透過不同渠道如《學校行政手冊》,提醒學校在處理學生個人資料時,必須確保收集資料的目的和方式、資料的使用、資料的保安及查閱、以及披露資料等方面,均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


另外,張婉婷日前在電台節目受訪時表示,2016年在日本伊豆拍攝場地單車亞錦賽,期間並無申請任何採訪證,更自爆「偷雞」經過:「當時我哋好威武咁樣,扮自己有晒Permit(採訪批准)咁入去㗎!入到去(工作人員)問我哋有冇Permit,我話『攞梗,喺上面喇已經』。」此場地其後亦成為東京奧運場地單車項目賽場。


香港體育記者協會昨日發聲明,對張婉婷未有按正常途徑申領採訪證一事感到遺憾。體記協指,一直以來,無論於國際賽事抑或本地賽事進行採訪,傳媒都需要向相關主辦單位申辦採訪證。大型體育賽事如世界盃及奧運會,由於採訪人數眾多,主辦單位會為各個國家及地區設定配額,以控制場內採訪人數。過去本會跟國際奧委會,國際足協,以及國際體育記者協會一直有著密切聯繫。


聲明又指,本地傳媒同業一向恪守大會及主辦單位的採訪安排,包括申領採訪證件,混合採訪區的限制,張導演之行為,或會影響本地傳媒同業形象,以及令本地體育媒體於將來申請其他海外賽事時,可能令申領手續有更多無謂關卡。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電影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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