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黎智英據報在囚期間確診新冠、正隔離治療未能親自出庭 涉串謀勾結外國等4罪如期12月開審、申請英御用大狀遭律政司反對
【港區國安法】黎智英據報在囚期間確診新冠、正隔離治療未能親自出庭 涉串謀勾結外國等4罪如期12月開審、申請英御用大狀遭律政司反對

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涉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等罪的案件,今午(30日)在高等法院進行第2次案件管理聆訊,而黎智英今因疫情未能出庭。有報道引述消息指,黎智英早前確診新冠肺炎,現於院所醫院內隔離,身體狀況正常,若確診7日後檢測證實已康復,便可重新出庭。而辯方另外提到現正申請倫敦一位御用大律師代表被告,有待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作出書面指示。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指示各項涉案文件存檔限期,強調無論如何12月1日也必然會如期開審。


控方由律政司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代表黎智英,大律師郭康麟代表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


法官杜麗冰提到案件12月1日開審,要求雙方11月3日或之前將涉案文件存檔法庭,同時處理同意事實,又提到黎智英不爭議證物鏈,3間公司卻尚未同意,郭康麟交代因未接獲法律指示,故未能定奪,但相信將不會挑戰證物鏈,法官李運騰提醒如花費時間處理不必要事項或需承擔訟費。杜官續指黎智英審訊尾聲將提出法律爭議,如3間公司亦如是,將須於11月1日前備妥,11月23日前知會控方有何辯方證人,另指示控方開審前兩星期存檔開案陳詞。


黎智英早前入稟司法覆核,質疑警方獲批手令無權查閱黎智英手機內包括新聞材料的電子資料,上訴後法官陳嘉信今已裁定手機內約8000項資料哪些屬於法律專業保密權(LPP)的資料及新聞材料。李官複述手機內新聞材料或與案有關,重申該案任何一方即使繼續上訴,也不會改期配合。


彭耀鴻提到現正申請倫敦一位御用大律師代表被告,有待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作出書面指示,望趕及審訊,惟庭上遭律政司長及大律師公會反對。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回覆《明報》查詢時表示,有關申請不符合海外大律師來港接案的一貫標準,公會將向法庭陳述反對理據。周天行又交代正準備銀行誓章,希望如期呈上;另外若控辯雙方未能達成共識,控方或需傳召專家證人,講述美國《香港自治法案》制裁官員一事。杜官最後提到審前會安排預審,而12月23日到1月3日將為聖誕節假期,案件暫停審訊。


4名被告依次為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以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同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等罪。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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