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人生活】警方國安處:曾志健等4通緝犯窩藏工廈逾1年、被放紙箱扮貨物轉移地點
【非人生活】警方國安處:曾志健等4通緝犯窩藏工廈逾1年、被放紙箱扮貨物轉移地點

2019年於荃灣遭警察開槍射中左胸、及後被控暴動的學生曾志健昨日在西貢被捕,今午(14日)被押到區域法院提訊。辯方律師沒有為曾提出保釋申請,但申請押後案件至9月13日再訊,以便曾向律師索取法律意見。


被告曾志健,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大河道、大河道北和鱟地坊一帶參與暴動。案件轉往區域法院後,曾志健沒有於前年12月22日出庭應訊。之後有海外組織代曾志健發聲明,指他正在流亡。同案被告邱宏達早前承認屬交替控罪的非法集結罪,被判監禁1年,並已於今年6月刑滿出獄。


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今日下午見記者表示,警方國安處人員昨日凌晨於​​西貢大網仔路北譚涌部署,將4名計劃​​逃離香港的被通緝人士拘捕,包括2019年於荃灣遭警察開槍射中左胸、及後被控暴動的學生曾志健。李桂華透露,他們窩藏在荃灣一個工廈單位內逾1年,並曾被放進紙箱內轉移,4人昨日被發現時,頭髮披肩、相當消瘦。


李桂華表示,警方在情報主導行動中拘捕4人,年齡介乎16至24歲。他們的共同特點為在2019年分別涉及暴動或非法集結案件,並曾缺席審訊而被法庭通緝。警方拘捕一名34歲男子,報稱為貨倉管理員,涉與事件有關。被捕的34歲男子涉窩藏人士,並負責轉移及間歇性提供食物。


他又指,有社交平台頻道的成員遊說等待審訊的人士棄保潛逃,而該4人早前曾到美國領事館尋求庇護但被拒,隨後獲安排藏身於荃灣一個工廈單位內,單位並無窗戶,而他們則約有一年時間未有外出。期間,他們被放在紙箱內匿藏,再被運送到另一個藏身地點,而且不會獲告知目的地。他們需支付偷渡費,共支付40多萬元,但最終未能成功離開香港。在今年年初,團夥開始不安排食物,該4人只能自行購買食物,直到被警方拘捕,4人在被捕時長髮披肩。該4人曾拍攝影片,稱生活困苦並希望其他人可以籌款並幫助他們。


警方會追查相關團夥及眾籌辦法,希望有相同經歷的人士聯絡警方。李桂華透露,目標人物接近10人,包括「跑腿」等,大部分人已不在港,並指初步知道窩藏地點有3個。警方在相關人士被捕後才知道窩藏地點。他又指,相關頻道的部分人士已逃離香港。他指,對於4人的遭遇感到驚訝及難過,並指他們浪費了兩年時間,又形容該團夥是「吃人血饅頭」。他亦提醒,捐款人士亦可能違反協助罪犯罪。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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