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稱「Lunch哥」的示威常客李國永與一名中年婦人,前年8月在將軍澳悼念墮樓科大生周梓樂時,被指違反限聚令。2人否認控罪,於觀塘法院審訊後,裁判官劉淑嫻今日(25日)表示信納警員的證供,裁定兩被告罪名成立,法庭會為李索取感化報告,期間他獲准保釋;中年婦則被判罰款2,500元。
19歲被告李國永和62歲被告陳麗珍,各被票控一項參與受禁群組聚集。傳票控罪指,2人於2020年8月8日在將軍澳唐明街及唐俊街交界,無合理辯解而參與受禁群組聚集。
劉官引述案情指,有警員看見陳與另外一名女子在涉案地點傾談,其後李及一名男子加入討論,話題談及警員下班後不敢提起其職業,及政府處理不當等,形容4人「有傾有講」,之後更一同呼叫口號。當時4人相距1至1.5米,警員曾向4人發出口頭警告,惟4人仍站在相同位置。
劉官裁定時指,警員證供清晰可信,雖然有警員最初作供時,並無向法庭交代4人曾一同叫口號,其後才補充,但劉官認為不影響警員的可信性,更形容作供並非記憶測試,有所遺漏亦可理解。而辯方針對案發時間的爭辯非關鍵性,是沒有意義的。由於李另涉一宗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的同類案件,早前被判感化令12個月,故劉官決定先索取感化報告才作判刑,案件押後至2月15日,期間他獲以1,000元保釋。至於陳則被判罰款2,500元。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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