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風波】地盤工圖搶警槍及拒捕罪成 官判囚7年達區院上限 同案男學生判入更生中心
【反修例風波】地盤工圖搶警槍及拒捕罪成 官判囚7年達區院上限 同案男學生判入更生中心

前年10月旺角發生黑衣人凌空飛踢防暴警,期間有2名男子意圖從警員手上搶槍及拒捕。當中一名地盤工人在警員被踢倒後上前襲擊警員,他早前承認非法集結及襲警兩罪,但否認企圖搶警員的霰彈槍,經審訊後被判企圖搶劫罪成。區院法官謝沈智慧今日(20日)判刑時指案情有其嚴重之處,認為區院的判刑權限不足以反映該名被告的刑責,判他監禁7年,即區院的判刑上限,同時為區院審理的反修例案件中最重的判刑;同案男學生則拒捕罪成,被判更生中心。


兩被告依次為地盤工謝信誠(31歲)、學生陳家俊(18歲)。謝承認於2019年10月13日,在旺角彌敦道參與非法集結,並在雅蘭中心外襲擊一名警員,經審訊後被裁定企圖搶去該林警員的霰彈槍。而陳家俊則被裁定一項抗拒正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成,指他於同日,在旺角彌敦道的公眾地方,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法官在判刑時指,案中暴力非預謀,屬突發性發生,但案中有極嚴重之處,事件中警員當時孤立無援,並以溫和方法執行職務,卻落得被群起圍攻的境況,而首被告協助他人逃走亦為加刑因素,他既要參與非法集結,卻要警員不執法,屬橫蠻無理。


法官又指首被告承認為洩憤,帶有惡意地與他人一同襲擊警員X,目無法紀,及後更圖搶警槍,又指警員X僅受輕傷,並非因被告留手,而是X當時配有頭盔等裝備,而法庭量刑須反映懲罰及阻嚇性,判首被告監禁7年。至於次被告方面,法庭考慮其年紀,認為他需要更生及教導,遂判他入更生中心。


圖片來源:網上片段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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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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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的光榮,我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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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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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cp4711@yahoo.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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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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