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上加錯】激進學生組織爆竊被捕 警調查發現涉違《國安法》
【錯上加錯】激進學生組織爆竊被捕 警調查發現涉違《國安法》

本土激進組織「光城者」4名成員涉嫌於前日清晨,爆竊將軍澳將軍澳保良局羅氏基金中學,保安發現後報警,4人被捕。警方到住所搜查發現涉及港獨物品,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昨日再拘捕2男1女,7人中有5人涉嫌干犯「顛覆國家政權」罪,現正被扣查。


該宗爆竊案今日早上於觀塘裁判法院首次提堂,4人均被控爆竊罪,案件押後至7月2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主任裁判官錢禮查詢案件是否涉嫌《國安法》,控方確認國安處人員正在跟進調查。


4名被告為19歲賴俊羲、16歲阮嘉謙、18歲陳政騫及20歲蔡永傑,4人被控於5月5日在將軍澳保良局羅氏基金中學意圖偷竊。


至於涉違國安法方面,警方確認國安處人員於全港多區拘捕4男1女,年齡介乎15至24歲,涉嫌干犯「顛覆國家政權」罪。


原圖: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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