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判刑】去年7.19無視警方反對照辦遊行 區議員伍健偉、林進認受禁群組聚集罰款1萬 其餘5人各罰$5000
【依法判刑】去年7.19無視警方反對照辦遊行 區議員伍健偉、林進認受禁群組聚集罰款1萬 其餘5人各罰$5000

去年7月19日,有網民在元朗發起「元朗7.21一周年遊行」,現正因35+初選案遭還押的元朗區議員伍健偉,聯同同屬天水連線的區議員侯文健、林進、陳樹暉、梁德明和區國權,以及天水連線成員黃卓賢,在遊行前於天水圍西鐵站舉行記者會,其後爆發警民衝突,事後7人被票控。案件今日(7日)於屯門法院提訊,裁判官梁雅忻判處伍及林組織受禁群組聚集罪罪成,罰款1萬元,其他5人則參與受禁群組聚集罪成,各罰款5千港元。


案情指,天水連線去年申請於同年7月19日舉辦「721事件一周年」遊行,不獲警方批准。 被告伍健偉、林進及區國權下午2時許,在西鐵站G出口外停留並說話,吸引大批記者及市民聚集,警方隨後發出4人限聚令警告。由於眾被告在多次警告後仍沒有離去,故遭警方票控。


伍、林二人承認控罪,但伍健偉形容當時遭橙帶包圍後,警方沒有要求他們離開或票控他們,只要求其暫時留在原地,故他們以揚聲器要求與警員及記者溝通。林進則稱作為遊行的組織者,在遊行遭警方拒絕後,有責任召開記者會宣布解散遊行,又形容不離開是想與記者說清楚事件。


裁判官批評伍、林二人的說法與事實不符,並在觀看過相關片段後,判伍及林罰款1萬港元。至於其餘5人,除區國權在2008年有一宗與本案不相關的非法集結罪案底外,其餘人均沒案底,五人分別罰款5000港元。由於伍現正因民主派初選案遭還押,裁決官批准其在1個月內繳交罰款,其他人則須在1星期內繳交。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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