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初選」圖無差別否決議案癱瘓政府 譚惠珠:已具足夠證據作逮捕
【港區國安法】「初選」圖無差別否決議案癱瘓政府 譚惠珠:已具足夠證據作逮捕

警方前日和昨日共拘捕55名組織和參加去年民主派初選人士,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今早在電台節目表示,《港區國安法》22條與所有刑事罪行一樣,要有足夠證據,證明有犯罪行為和意圖,而又能夠將兩者連上關係才能提出起訴。她認為,此案表面上有足夠證據作逮捕,警方會繼續調查看有否足夠證據提出起訴。


譚惠珠指出,去年3月公民黨提出,如政府不滿足5大訴求,就會無差別否決政府議案,之後出現「35+」初選,港大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提出「十步驟」,目的是令社會產生混亂。原本《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有關人士停止初選計劃便沒事,但他們仍繼續舉行並公開簽訂聲明,已表現出犯罪意圖。她續稱,一旦這些參選人勝出,就是同一計劃的延續,初選是其中一步,顯示整套計劃是有組織、有系統及有策劃,去達至戴耀廷提出的十個步驟,目的是透過當選後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逼使行政長官下台,嚴重干擾及癱瘓政府運作,這表面上已有足夠證據作逮捕。


她又指,立法會議員否決預算案並不違法,但未當選便表明目的是製造憲制危機便是非法。她以駕車本身不違法,但蓄意撞人便是非法,及買天拿水或樽並不犯法,但用兩者製成汽油彈便是非法作例說明。她說,現時只是剛逮捕,警方會調查案中每個人所做的事,再看是否有足夠證據提出起訴。她認為,警方不調查有份投票的人是合理,因為未必證明到他們有心犯案,而案件亦不是要追究香港人,而是犯了刑事罪的人。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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