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運動】21歲青年陳立凱非法集結雷射筆照警遭判囚6個月
【黑暴運動】21歲青年陳立凱非法集結雷射筆照警遭判囚6個月

21歲青年陳立凱,前年10月12日以雷射筆照射旺角警署,早前承認非法集結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共兩罪。裁判官鍾明新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指,雷射筆曾照射到警員,令對方眼睛痛楚,故此必須加刑,由於犯人身心俱不適合進入勞教中心下,遂判處被告監禁6個月。

 

鍾官判刑時指,被告偕約百人於旺角警署外以雷射筆照射警署和警員,致警員眼睛痛楚,需要加刑,以示懲罰和阻嚇,2罪各判囚6個月,由認罪扣減至4個月,加上顧及整體量刑原則後,其中2個月同期執行,總刑期為6個月。

 

圖片來源:RTHK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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