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找數】理大設計系女生傅詠琳非法集結及藏武罪成 判囚8個月
【黑暴找數】理大設計系女生傅詠琳非法集結及藏武罪成 判囚8個月

理工大學時裝設計學系二年級學生傅詠琳,去年10月27日與另外3名學生在紅磡被警員截查時搜出口罩及錘子,被控非法集結、使用蒙面物品等6罪。案件經聆訊後,今(21日)在九龍城法院裁決,傅女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並擬用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以及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共3罪罪成,判囚8個月。其餘3名被告則罪名不成立。


被告分別是23歲的傅詠琳、19歲女子林美珊、20歲女子袁靖恩及一名15歲男生。4人被控於2019年10月27日,在紅磡德安街與紅磡道交界參與非法集結;及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即一個口罩。傅另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把29厘米長的錘子。


裁判官嚴舜儀認為,首被告傅詠琳當時混雜在人群的前排,即使有機會離開仍然逗留現場,顯然與集結人士持有共同目的,以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行為破壞社會安寧。被告參與集結時戴上口罩,以圖阻止他人辨識身份,亦帶備了手套以防留下指紋,故裁定她非法集結及禁蒙面法罪名成立。


嚴官判刑指非法集結為時約1小時,期間有人向警方使用雷射筆、投擲石頭等,加上首被告傅詠琳知悉並有計劃參與,亦帶備29厘米長的錘子,明顯有意對抗警方,遂以9個月為量刑起點,另外管有錘子和使用蒙面物品分別以6個月和3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傅案發前行為良好,案發後亦專注學業,故各罪減刑1個月,刑期同期執行,最終判囚8個月。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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