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審理】「快必」譚得志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14罪 法官決定交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
【依法審理】「快必」譚得志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14罪 法官決定交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

人民力量「快必」譚得志擺街站時涉喊「黑警死全家」等口號,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14罪,並分成3案提控。控辯雙方今日在區域法院就案件爭議應否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辯方質疑控方申請為雙重標準。法官高勁修聽畢雙方陳詞後,決定交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案件將安排於明早10時在區域法院由一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處理爭議案件是否屬危害國家安全。


控方代表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提出,本案罪行涉嫌危害國家安全,並指應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辯方代表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提出質疑,稱案件早前並非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控方今次申請屬雙重標準。控方回應指譚得志干犯發表煽動文字罪行,其高叫若干口號,追源溯始其煽動意圖一直具顛覆國家意味,故案件屬危害國家安全,強調由指定法官審理為強制責任。若由非指定法官審理,其所作的裁決或決定屬越權,亦有機會被司法覆核;而指定法官本身亦可審理非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不認為對被告造成任何不公。


48歲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已被還押逾兩個月,現共被控14條罪,涉及3宗案件,包括被控今年5月24日在SOGO崇光百貨對開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公眾集會、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獲授權人員作出的命令、發表煽動文字共4罪,另被控在3月至7月的多次街站,5項發表煽動文字罪、一項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和一項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共7罪。他還被控於1月17日在大埔海濱公園露天劇場,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及發表煽動文字罪;及於1月19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帶領人群向警員發表辱罵言論,擾亂秩序,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共3罪。


圖片來源:文匯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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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8526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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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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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安法處理, 毫無疑問, 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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