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獨末日】「學生動源」聲稱其他欲尋美庇護者非其成員 律師解釋按國際法領事館不能提供外交保護
【港獨末日】「學生動源」聲稱其他欲尋美庇護者非其成員 律師解釋按國際法領事館不能提供外交保護

聲稱已解散香港分部的「港獨」組織「學生動源」,三名組織前成員,即前召集人鍾翰林、何忻諾及陳渭賢,昨日均因涉嫌「煽動他人分裂國家」而被捕。昨晚又有消息傳出,有四名該組織前成員到美駐港總領事館尋求庇護,惟最終未能成功入內。


「學生動源」的海外分部其後在Telegram頻道表示,何忻諾及陳渭賢已經獲准保釋,警方並無就兩人控罪作任何修改。該組織又澄清,其餘嘗試進入美國駐港澳領事館的人士並非前學生動源成員。


《東方日報》今日引述不具名的律師意見,解釋一眾「港獨」分子未能成功尋求美國政治庇護的可能理由;原來根據國際法,領事館不同大使館,領事館不能提供外交保護,亦不可批出政治庇護,故此即使有人進入領事館聲稱要申請庇護,亦不會獲提供政治庇護。


雖然國際法是如此,但美國作為世界最大霸權,從來都視國際法如無物,故受訪的律師亦認同,實際情況或因當時社會形勢而有所不同,因始終事涉兩地的政治及法律。


受訪的律師又稱,以其了解,美國對不同國家及地區有不同政策,總體而言,若要尋求美國庇護,申請者要親赴美國國土申請;一旦獲批,申請人可以難民身份留在美國,約五年後可申請入籍成為美國公民。


圖片來源:香港商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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