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正視聽】 政府澄清中聯辦非《基本法》二十二條下所設立機構 譚耀宗:中聯辦代表中央專責港澳事務 湯家驊:中央可指派部門監督港府管治
【以正視聽】 政府澄清中聯辦非《基本法》二十二條下所設立機構 譚耀宗:中聯辦代表中央專責港澳事務 湯家驊:中央可指派部門監督港府管治
政府發言人星期六(18日)傍晚回應傳媒查詢時,提到「中聯辦是中央政府在香港,根據《基本法》第22條下,設立的三個機構之一」,說法與中聯辦的聲明有所不同。其後近午夜發稿,修訂為「中聯辦是中央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區設立的三個機構之一」。19日凌晨政府發言人再次發稿,指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是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的機構,不是《基本法》第22條第2款所指「中央各部門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的機構」。
對此,曾為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的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認為,《基本法》第22條中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原意只針對省市部門,不包括港澳辦及中聯辦(兩辦)。他指出,兩辦是直接代表中央在港行使權力。對於港府是否錯誤理解《基本法》22條,譚耀宗表示不評論。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根據大陸法原則理解《基本法》,中央可指派部門監督港府管治。他就對於港府多次發言更改聲明的做法感到相當差異,他擔心繼續爭拗22條,將引發新一次人大釋法。

原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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