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睇真啲】轉發警員「起底」資料要負刑責
【新聞睇真啲】轉發警員「起底」資料要負刑責

今日凌晨中西區區議會主席、民主黨鄭麗琼,涉嫌在社交網站轉發一則載有警員個人資料的「起底」帖文被捕,警方指她涉嫌觸犯「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亦會繼續調查鄭麗琼有否涉及違反禁止對警員「起底」的臨時禁制令,是否涉藐視法庭,以及觸犯其他《私隱條例》的罪行。據報,鄭麗琼轉發資料是來自一個社交軟件Telegram 的頻道, 過去該頻道經常無視禁制令,不斷違法發布大量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亦曾被私隱專員公署點名批評。
 
有報道指,名為「老豆搵仔」的Telegram「起底」頻道自本周一(23日)起,發布與去年九月印尼記者,在灣仔柯布連道行人天橋被射傷案有關資料,上載一名警員及其家人的名、相片、職級、駐守部門及住址,並「一口咬定」該名警員就是涉案人。其後有關「起底」資料在網上廣泛流傳,而鄭麗琼正是轉發有關資料,並在帖文中寫上「如果這名警員是有良知的?請自首!以眼還眼」。
 
范國威、岑敖暉及吳文遠有轉帖文
 
除了鄭麗琼以外,有報道指其他政客及議員都有轉發或發布,有關該名被「起底」警員的資料,其中西貢區區議議員范國威、荃灣區議員岑敖暉,都涉嫌違反禁制令,在社交網站轉發同一名警員的個人資料,其後兩人亦分別刪除相關帖文;而社民連秘書長吳文遠則「肆無忌憚」,在其社交網站上發帖及上載該警員的多張相片,並寫上暗示該警員編號及涉及記者被射傷案的標籤,截自目前為止,有關貼文仍然未被刪除。
 
警方應擴大調查及拘捕行動
 
警方交代鄭麗琼一案時表示,強調執法是針對犯法的行為,不會理會對方的背景和工作,而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更多人被捕。那問題就來了,隨著鄭麗琼被捕,有類似違法嫌疑的范國威、岑敖暉及吳文遠,其實亦應該被調查,甚至被拘捕、起訴。
 
另外,鄭麗琼涉嫌觸犯的「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出自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九、第十條,當中禁止具「煽動意圖」的行為或文字,「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政府或香港司法等,違者可被判監禁及罰款,一旦重犯的罰則亦會相應增加。事實上,事件仍在調查當中,當局可能會更改控罪,或是加控其他罪行,但最重要的一點是,不論任何人的身份及背景,只要違法就要負上刑責,政客們別以為刪除帖文就能瞞天過海、避過罪責!
 
原圖:大公報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

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

https://www.speakout.hk/app



16
嬲爆
3
超無奈
3
無意見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