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法官真言】轉載「羊村繪本」、前中大學生會成員認煽動罪囚5月 羅德泉:行為如埋下計時炸彈!

//當時社會已經回復平靜,發布呢啲煽動訊息,本身就居心叵測!//


去年8至12月期間,中大前學生會代表會成員王浩鏘在Facebook及連登討論區轉載煽動刊物《羊村繪本系列》,並刊載粗口字句、揚言「Catch me if you can」等196則煽動陳述或照片,又借內地「白紙運動」提議香港人重燃街頭抗爭,今年初被捕。被告早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判囚5個月。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指,被告在社交平台上發帖文,以達至「一唱一和」效果。當時社會亂象已沉寂一段時間,被告必然心知肚明,知道帖文的瀏覽對象是同情或認同示威者的「志同道合」人士,涉案帖文或挑動閱讀者情緒。


羅官續指被告持續評論內地發生的「白紙運動」,借題發揮,提倡街頭抗爭,旨在引起別人回應;如果說被告的行為猶如「埋下計時炸彈」,並非危言聳聽。


羅官續指,被告持續4個月在兩個平台發布帖文,並非衝動行事,而是有延續性,現時互聯網發展蓬勃,傳播能力強,因此不能低估社交平台的影響力。唯羅官同意被告不算精心計劃,而且亦非知名人士,未能發揮大影響力。


羅官最後指本案不算最嚴重類別,但他有計劃發布訊息,內容的煽動性不屬低程度,對象更為一群容易被挑起情緒的人,因此以監禁7.5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減刑至5個月,沒有其他減刑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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