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法官真言】前年11月葵涌大三罷、中六生認刑毀判入更生中心、香淑嫻為何說被告「睇水」有罪

//年輕人吸取教訓後,重新做人好好回饋社會吧!//

前年11月11日有人發起「大三罷」反修例示威,當日早上葵涌一間中學外的地盤,有大量水馬、交通燈及膠圍欄等物品遭破壞,警方拘捕一名聲稱負責把風的男學生,控以刑事毀壞罪。男生早前認罪,上周五(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更生中心。

現年19歳的被告林政,承認於2019年11月11日,在葵涌順德聯誼總會李兆基中學外,與其他不知名人士,無合法辯解損壞14組水馬、15個水馬隔板,130支交通燈、25個膠圍欄,28個交通雪糕筒、8個路牌,1支臨時交通燈及36支鐵通。

裁判官香淑嫻判刑時指,被告於本案保釋期間,因干犯另一宗販運毒品案被判感化令,其間被告參與基督教團契戒毒,現已成功戒毒,認為被告感化令表現良好。不過香宮續指,本案情節及性質嚴重,被告連同其他人夥同作案,設施被廣泛破壞,維修費用涉及約38,000元,直言不知道該筆錢是涉案公司「埋單」,還是由納稅人「埋單」。

香官又稱,事件源於被告有份參與犯罪,雖無直接證據顯示被告曾參與破壞,惟沒有被告幫忙「睇水」,事件無法促成,直指如果被告是成年人,即時監禁無可避免。但考慮被告年輕,犯案時僅17歲,最終採納懲教建議改判入更生中心,希望被告「好好接受訓練,重投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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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85298****49
    +85298****49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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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cellent
    • 龙的傳人
      龙的傳人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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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的好
      • acp4711@yahoo.com.hk
        acp4711@yahoo.com.hk
        2年前
        0 回應 檢舉
        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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