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避免濫用】斥反對派包攬法援案涉私相授受 馬恩國:署方被牽着鼻子走、應審批前諮詢第三方大狀意見、按罪案種類披露費用!

//「爆眼女」同法輪功案揭示出法援制度存有漏洞,反對派大狀密密瓜分公帑,為咗避免濫用,改革法援制度係刻不容緩!//


早前「爆眼女」及法輪功學員獲法援資助,自選大律師公會主席、資深大律師夏博義代表興訟,輸官司後更以公帑「埋單」,社會關注法援制度是否遭濫用,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認為香港很多法援案件都是由這些反對派的律師包攬,這個制度不排除有私相授受的元素在裏面。他更認為如果當初不給予夏博義去處理案件,在未上庭的階段就已經停止了,因為這宗案上訴的機會很微。「若果咨詢第二個大律師的意見,變相就可以節省了這筆上訴的費用,不需要賠償律政司的堂費!」


有建議署方改以隨機派案堵塞漏洞,馬恩國則另有看法,他認為若沒有一個中立或者其他方面的大律師的提供法律意見,法援署很容易被法援律師牽着鼻子走。「如果輪候名冊只得5個人或者10個人,輪來輪去都只是那數個人,每次找他們都覺得可以打官司,只講單方面的意見,只講能打的那部分告訴你,輸的部分未必告訴你或者輕描淡寫,就可以接到案件,就算輸掉也沒有辦法。」馬恩國建議法援署應在輪候律師名冊的名單外,聘用一些大律師拿取法律意見,以減利益衝突。


根據法援署公開賬目,在審理最多反修例案件的2019至2020年度,開支高達逾11億元,相比前年的8億元,足足高出四成,情況惹人關注。馬恩國認為公眾有知情權,署方有責任開誠布公。「總律師費他已經公布了,但問題是沒有一個細分,譬如刑事毀壞、非法集結、暴動」。他建議法援署可不用公布申請者姓名,用一些代碼代替,從而告知香港市民,到底有多少公帑用以協助一些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或者公安條例的疑犯給予法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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