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法官真言】20歲學生毀何君堯辦事處改判教導所 上訴庭:原審嚴重誤判、質疑被告乏悔意、「私了」令社會無法無天!

//法官講得好啱,如果繼續縱容「私了」事件,社會只會更動亂,支持法官依法重判~//


前年7月21日元朗發生襲擊事件後翌日,立法會議員何君堯位於荃灣荃豐中心的議員辦事處遭人大肆破壞。患有過度活躍症的20歲男學生朱沛恆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被判處1年感化令,後來遭覆核刑期,改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惟律政司認為刑期仍過輕,早前提出刑期覆核,上訴庭最終改判入教導所。

案件由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法官潘敏琦和彭寶琴審理。上訴庭日前頒下由彭偉昌撰寫書面判詞,認為原審裁判官對案件的嚴重性及被告的罪責,出現較嚴重的誤判。

 

判詞指出,「私了」行為是要搶奪法律的功能及地位,把個人眼中的對錯強加於人,並進行報復,或會造成惡性循環,令社會變得無法無天。控方及原審裁判官都沒有意識到案件涉及仇視、霸凌、恫嚇和滅聲等,辨識案件嚴重性不足。又認為控方沒有向原訟庭展示被告犯案前的舉止,原審裁判官亦沒有主動要求查看有關片段,做法令人費解、殊不理想。

 

判詞續指,被告面對官司仍然保持整體情緒穩定、精力充沛和能夠完成公開考試及在餐廳做兼職侍應,未有顯示他的過度活躍症屬嚴重,而被告當時穿好裝備,屬有預謀犯案,事發前更曾冷靜地與另一蒙面男子比劃交談,故認為被告絕非無法控制情緒才犯案,質疑被告缺乏悔意,因此必須改為拘禁式的刑罰,判入教導所最為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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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龙一吟
    龙一吟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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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法律容忍私了,佢沒有想過佢亦會被私了?!
    • Happy21
      Happy21
      2年前
      0 回應 檢舉
      :+1:
      • Happy21
        Happy21
        2年前
        0 回應 檢舉
        :bl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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