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V-Blog】郭文緯:「代收」不算「合理辯解」

壹傳媒老闆黎智英「捐款門」事件曝光,多名泛民議員遭揭發收取捐款後,紛紛以「代收」為由自我辯解,指捐款只是給政黨,並非給個人。前廉政公署副專員郭文緯出席《港人講地》節目【時事V-Blog】時強調,他個人對「代收」的辯解有很大保留,以他過往的調查經驗,亦認為「代收」在法理上不能算作「合理辯解」。

郭文緯指,防止賄賂條例第四條很清楚訂明,包括公務員和立法會議員在內的公職人員,收受包括金錢等的利益後,為捐款人做事,就足以構成違反條例。他強調,要判定其違反條例,只需要證明三點要素:他(她)是公職人員,有收受利益,有「幫人做咗啲嘢」;至於判定其是否犯法,就要看他(她)是否有「合理辯解」。

「代收」不是「合理辯解」

而在今次事件中,被曝光的泛民議員中,如公民黨梁家傑、工黨李卓人等,都以「代收」為由作出辯解,其中李卓人更是在事件曝光九個月後,才將所謂「代收」的捐款,從個人賬戶轉入工黨戶口。郭文緯坦言,他個人對「代收」之類的辯解,有很大保留,他直言,你說「代收」,但其實在法律來講,你「已經收咗」,理論上已經違法。他更打指,即使「代收」,亦最多一日半日就需要盡快處理,如果「代收」一年半載,「廉署請你飲咖啡,你這樣的解釋,沒人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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