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文觀新】「612」骨幹被捕 美國政府為何急急要求放人?
【秉文觀新】「612」骨幹被捕 美國政府為何急急要求放人?

香港警方一連兩天依法對「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託人採取行動,被捕人士涉嫌干犯「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香港警方執法具有充分的理據,性質上與打擊其他違法犯罪分子無異。奇哉怪也,美國白宮和美國國務院為何急不可耐跳出來,提出立即放人的荒謬要求?美西方反華勢力與涉案人士之間究竟有什麼關連?


「612基金」4名信託人涉因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昨天(11日)率先被捕。警方調查發現,他們涉嫌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制裁,危害國家安全。警方同時向法庭申請傳票控告他們,以及另外一名37歲男子沒有遵循《社團條例》要求,為「612基金」作出註冊。消息指,餘下一名基金信託人、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今天(12日)也在獄中被補。


凡走過必留痕跡


「612基金」成立於2019年6月15日,宣稱為包括但不限於2019年6月12日當天所有在「反修例風波」中受傷、被拘捕等人士提供支援及相關的金錢援助,彼時已被社會各界唾棄,批評此舉令暴徒更加肆無忌憚破壞香港。對於當時飽受黑色暴力禍害的廣大市民而言,這個所謂「人道基金」,根本絕不「人道」,而是徹頭徹尾危害社會安全的「暴徒基金」。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根據媒體披露,這一組織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前已涉嫌與外國勢力勾結,包括曾資助一個所謂本港大專學界代表團,到倫敦及日內瓦進行游說抹黑香港,該代表團與英國國會議員會面時,要求提出法案對香港官員制裁。資金來源方面,基金成立初期多次收受與海外反華勢力密切關係的《蘋果日報》的大額捐款,總數逾130萬元,也曾收取在美國註冊的「黃色蒲公英基金會」近7萬美元捐款。顯而易見,「612基金」長期與境外勢力存在千絲萬縷的關係。


拘捕消息一出,美國白宮副發言人、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等第一時間跳出來說三道四,繼續拿著「人權」和「自由」的陳舊說辭橫加干涉,更肆無忌憚無視本港法律和法治,公然叫囂要求香港警方「放人」。敢問一句,美西方反華勢力你們急什麼?其他同樣涉犯國安法的人士被捕時,你們為何默不作聲?是否與本案人士有著不可告人的關係?


凡走過必留痕跡。雖然《港區國安法》並無追溯力,「612基金」秘書處亦已在去年10月31日解散,但正如一些本港法律界人士所言,若相關機構或人士的違法行為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仍持續發生,過去的言行均可作為檢控的佐證。一年多來,警方針對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人士而採取的行動,全部依法進行,絕無越過「不具追溯力」這一重要法律紅線。


主教犯法與庶民同罪


值得注意的是,被捕人士中,包括現年90歲的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基於其宗教界背景,部分別有用心者以此為擋箭牌來替其違法行為辯護,甚至誣衊抹黑警方的正義執法行動,破壞本港的宗教自由。必須再次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括宗教人士在內概莫能外。任何自由權利都不是絕對的,絕不能凌駕於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之上,不能突破國家安全的底線。只要觸犯國家安全的紅線,警方必定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執法,完全與被捕人士的職業或宗教背景無關。應該值得西方國家驚訝的,並非主教被捕,而是主敎竟然涉嫌犯法。


香港的法治指數居全球前列,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更是香港保持長期繁榮穩定的重要基石。少數外國政府及政客的攻擊動搖不了特區政府依法治港、懲治犯罪的堅定決心,更加改變不了香港由亂及治、由治到興的歷史大勢,美西方反華勢力再拿香港說事的伎倆可以休矣!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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