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只有夏博義「贏了」
【鐵筆錚錚】只有夏博義「贏了」

近日,關於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代表「爆眼女」和法輪功挑戰政府的內容越揭越多,大家普遍都在追問:法援制度下,夏博義在兩單官司中究竟袋了多少公帑?而法援署又分別就兩宗案件到底提供了多少資助?日前真相揭曉,法援署就網媒《港人講地》提出的查詢,回覆稱截至6月10日,法援署上述兩案,合共支付法律費用逾132萬元。然而,這回覆或許只告訴了大家部分真相,有些數目,香港的納稅人依然不清不楚。


夏博義究竟袋了多少律師費?


簡單而言,這132萬元當中,有超過92萬元用於法輪功那場長達8年的司法覆核案,而將近40萬元,則用於支付「爆眼女」案。兩宗案件的詳情,筆者此不詳述,大家要留意的案件結果是,法輪功一案,食環署贏了,但埋單找數的是公帑;「爆眼女」一案,警方贏了,法援署或要替「爆眼女」支付堂費,用的還是公帑。計來計去,似乎「穩賺包贏」的,只有夏博義。


問題來了,已經花去的132萬多元,是否就是兩案最終的支出、是否已包括或要支付的堂費?法援署對此沒有補充說明;那麼,除了以上「法律費用」之外,夏博義在兩案中實際究竟收了多少律師費?《港人講地》數日前已電郵向夏博義查詢,結果是至今無回覆。一個「不補充」、一個「不回覆」,咦,似乎唯獨有份交公帑的納稅人,對於自己的錢用去哪、用多少,卻沒有知情權?!


問題已浮現 還不需要改革嗎?


再問下去,筆者估計,又會出現如法援署署長之前所稱的「依法辦事」、「基於私隱」等官腔,那筆者就更加不明白,按理說,每宗法援申請,都要經過案情審查,但不論是法輪功抑或「爆眼女」,擺明就是不合理地挑戰政府,卻能取得法援資助,這當中沒有問題嗎?就以「爆眼女」案來說,現在大家都知道,最初女事主的法援申請一度被拒,其後卻透過上訴成功取得法援,還可以自選「著名大狀」幫手打官司,如果這叫「依照程序、依法辦事」,難道不正正反映現有的程序或機制有問題嗎?如此用公帑,又是否值得商榷呢?


筆者想說,有些問題,越是遮遮掩掩、拖得就拖,只會產生更多的問題和質疑;公帑運用欠缺透明度,對市民大眾更加不公平。當現行的法援制度,從批出申請到公帑運用都可能有問題,甚至有可能成為反政府人士不合理挑戰政府的工具,難道還不需要改革嗎?


原圖:文匯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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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shuyicai58@gmail.com
    shuyicai58@gmail.com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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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铢消息◥◤全国违章违规负心黑心眼大贪官王志伟造假文凭文件贪财十四亿亿元逃往泰国曼谷,在逃往期间他与356个女青年发生令人咋舌的性行为使他变态地收集这类女子体味。他在曼谷夜总会遭枪杀。
    • +85291****08
      +85291****08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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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ge:
      • +85298****49
        +85298****49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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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cell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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