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嚴肅追究李文浩、劉家衡
必須嚴肅追究李文浩、劉家衡

盲反派區議員李文浩、劉家衡以「狗」侮辱市民,引發公憤。廣男最睇唔過眼嘅地方,係佢哋明明做錯,仲要百般狡辯,一時死撐「藍絲」唔係指人,而係物品;一時又賴「對號入座冇人控制唔到」。呢啲黑心政棍,做得出又唔敢認,又要威又要戴頭盔,一句講晒,就係死唔認錯、死不悔改。所以廣男呼籲大家一定要不斷發聲,嚴厲追究到底。大家諗下,如果今次佢哋咁過分都可以「過到骨」,咪即係等於變相鼓勵其他黃絲政客有樣學樣?!

 

廣男今日睇新聞,原來已經有好多區內市民寫咗信去投訴李、劉二人,投訴內容幾乎全部涉及遭受侮辱、有區議員唔願意提供服務等;另外,由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鄭泳舜及深水埗團隊發起嘅簽名行動(追究李文浩同劉家衡責任),據聞一日之內已經有萬計嘅市民聯署。廣男認為,呢啲都反映其實依家已經群情洶湧,要求李、劉必須為自己言行負責嘅市民越來越多。

 

研究法律途徑追究

 

有政界人士就分析,李文浩同劉家衡嘅問題絕對「唔簡單」。兩人各自公開張貼嘅告示,除咗極度侮辱、歧視,擺明仲有「唔服務某類居民」嘅用意,作為收取公帑嘅公職人員,佢哋咁做,已經涉嫌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當中,「故意忽略或不履行職責」嘅部分;佢哋又有冇違反當日參選時簽署嘅承諾書?係咪發表失實聲明?唔單止咁,身為區議員,佢哋仲多次係網上散播侮辱、挑釁及仇警言論,當有市民去到其議員辦事處抗議、投訴,佢哋嘅「工作人員」仲謾罵市民甚至向市民潑漂白水。廣男想講,單係呢「三宗罪」,佢哋固然必須公開道歉、受到譴責,但絕對唔可以就咁「了事」,而係有必要循法律途徑嚴肅追究,包括DQ佢哋,否則根本起唔到警示、阻嚇作用。

 

講真,社會因為政治事件出現立場分歧,一啲都唔出奇,但因為政治立場唔同,公職人員就歧視市民、用「狗」嚟侮辱市民,呢啲事情發生喺今時香港,廣男就點都接受唔到!調番轉頭講,作為納稅人,可唔可以話自己嘅血汗錢唔準用嚟養呢班黑心政棍?建制派議員又可唔可以「有選擇性地服務」?如果呢啲問題都唔成立嘅話,咁又有乜理由唔去嚴肅追究李文浩、劉家衡咁失德嘅議員?廣男希望大家明白,如果「放生」佢哋,絕對唔係顯示香港有幾包容、自由,而係法治、文明嘅大倒退。


原圖: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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