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要保護 咁警察呢?
記者要保護 咁警察呢?

喺呢個政治大於一切嘅年代,大家往往會發現有啲政客、媒體,永遠都係雙重標準,對於警方執法,佢哋會批評為「警暴」,但暴徒打砸搶燒呢,佢哋又竟然會形容為「義士抗暴」同「以武制暴」;最近,囍雨睇到兩單《生果報》嘅新聞都幾有趣,內容係關於質疑警方就警察、警察家屬被起底一事申請禁制令,《生果報》一時引述受訪者稱「禁制令變相立下辱警罪」,一時又稱「範圍太闊」云云;囍雨剩係想問一句,《生果報》要保護記者就申請禁制令,咁警隊係咪都要保護返自己啲警員同家屬呢?


凡是警方的都要「反對」


睇返呢幾日《生果報》關於警方就警察、其家屬被起底嘅問題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嘅新聞,《生果報》有一單就話〈盧偉聰申請 法庭頒臨時令 禁起警察及家屬底 大狀指範圍太闊記協斥損知情權〉,另外有一單就話〈「煩擾」警察同被禁 大律師形容「起底」禁制令變相立下辱警罪〉,簡單嚟講,就係由唔同角度出發,質疑警方呢個申請「有問題」囉!


撇除禁制範圍或者法庭修訂禁制令呢啲較技術嘅問題唔講,囍雨有個疑問,就係《生果報》記者被起底,部分員工個人資料俾擺晒上網,《生果報》都有向法庭申請同取得臨時禁制令;大家又要諗下,《生果報》以至其他媒體嘅員工、記者,當然受法律保護啦,同一道理,警方申請禁制令保護返警員、警員家屬,其實又係咪好合理呢?


要保護警員家人 尤其是兒童


值得留意嘅係,警方申請嘅禁制令,除咗保護警員之外,亦包括近期同樣慘遭起底嘅警員家屬,佢哋有啲係婦女,有啲甚至係小童,如果社會其他人士嘅私隱要受到保護,社會係咪更加應該保護呢啲未成年嘅少年或者兒童呢?對於警方執法問題,就算有任何意見,都應該「禍不及妻兒」嘛?更重要嘅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有權申請禁制令,我亦有權作出申請,如果連法庭決定都想質疑,係咪尊重法治呢?


喺呢啲關乎法治、個人私隱嘅問題上,囍雨覺得大家實在無需要借機炒作,公眾知情同起底欺凌係兩回事,而且法庭亦已經修訂禁制令內容;同埋今日警員、警員家人被起底,聽日有邊個俾人起底都係「未知之數」,一方面傾向反對警方而無視法理,對社會甚至對自己都未必係好事!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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