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保潛逃都叫「政治打壓」?
棄保潛逃都叫「政治打壓」?

因涉2016年旺角暴亂、棄保潛逃到台灣嘅香港人李倩怡,兩年幾嚟從未公開現身。日前就突然「公開發聲」,喺台灣激進獨派基進黨嘅網台直播節目發聲明以及播放錄音聲帶。但講講下,就講到自己好似係因為受到迫害而要流亡嘅政治犯咁款,仲話「選擇喺呢個時候發聲,就係想提醒香港朋友,預期未來香港會陸陸續續有更加多嘅人被迫流亡」。囍雨覺得咁嘅講法真係好古怪,明明係因為涉嫌犯法而被捕、繼而棄保潛逃,點解講到被迫害、被迫流亡咁款呢?而且,李倩怡「發聲」嘅時間同盲反派喺立法會瘋狂阻止修訂《逃犯條例》夾得相當吻合,究竟李倩怡係畀人利用、以一個「流亡故事」嚟製造恐慌,定係有其他內情?囍雨真係好有懷疑。

 

李倩怡喺聲明裡面一開始就講自己喺2017年1月開始從香港「流亡」, 跟住就講到香港法治已經一早「被剝奪」、港府現時修訂《逃犯條例》,係要「安個名份嚟合法打擊香港嘅異議分子」、「旺角大審之後,就是雨傘革命被審;肅清港獨之後,就到泛民」等等。睇嚟李倩怡喺佢嘅「流亡生涯」中,都好「關心」香港嘅政局,但囍雨就喺度諗,李倩怡身為一個喺香港涉嫌犯下嚴重罪行而潛逃到台灣嘅人,佢講到自己好似係「受害者」咁,係咪玩顛倒是非先?

 

自認「逃避香港司法審判」


值得一提嘅,李倩怡雖然「消失」咗兩年幾,但其實喺佢棄保潛逃之後,曾經於2017年8月公佈過一段錄音,睇番傳媒嘅報道,李倩怡當時就承認,潛逃係為咗「逃避香港司法嘅審判」。依家睇番成件事,就係一個涉嫌參與暴動、犯法嘅人,為咗逃避法律責任而選擇潛逃;自己唔肯找數,反而要攻擊香港嘅司法,仲要將自己描繪成「受打壓、受迫害」所以要「流亡」。大家覺得呢種人講嘢有冇說服力呢?囍雨就覺得完全無喇!

 

事實上,對於旺角暴動,法官喺案件判刑時已經講明,各被告干犯嘅係嚴重罪行,而且係有組織、有預謀嘅破壞行動。大家諗下,當時出現嘅燒車、毀壞公物、以至撬地磚襲擊警察,全部都係嚴重嘅暴力危害行為;依法追究滋事者,正正係香港法治健全嘅表現,而絕對唔係涉案人被迫害或者被迫「流亡」。李倩怡而家「蒲頭」,令囍雨諗起好多旺角暴動犯包括梁天琦都已經坐緊監,李倩怡作為涉案人之一,佢都應該番嚟香港面對審訊,找番旺角暴動條數,大家話係唔係?


原圖: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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