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誹謗】余若薇完美示範「不公允評論」
【疑似誹謗】余若薇完美示範「不公允評論」

近日何謂「公允評論」再次在社會引發熱議,到底點樣先為之「公允評論」呢?如果一個人對另一個人所作嘅評論,完全唔係建基於事實,又或者只係建基於「部份事實」、「不完全嘅事實」,咁又算唔算係「公允評論」呢?囍雨唔係法律專家,留返專家去答最好,但囍雨近日就發現一單幾乎肯定唔屬於「公允評論」嘅新聞,而發表呢啲疑似失實言論嘅竟然係公民黨執委、前立法會議員及前大律師公會主席余若薇!厲害了,公民黨!


余若薇+生果報抹黑譚允芝?


事情係咁嘅,話說近日傳出北京大學拒絕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同另外兩位大狀到訪,曾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嘅余若薇日前就喺電台節目話,北大校方要求公會「調整」課程,件事其實係同大律師公會課程與前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嘅仲裁課程鬧「雙胞始」。為免畀人話誣衊余若薇,囍雨直接引用《生果報》報道中余若薇嘅原話:「譚允芝,大家知道啦,佢都係好著力推廣同內地嘅關係,佢嘅寫字樓叫Des Voeux Chambers,佢以佢寫字樓嘅名義辦咗一個仲裁課程,但係大律師公會同北大合辦嘅課程,安排另一位大狀講仲裁嘅課程,令到出咗『雙胞胎』,香港大律師公會又搞仲裁(課程),譚允芝又搞仲裁(課程),所以要調整吓。」


咁當事人譚允芝點講呢?譚允芝尋日同今日分別喺報章同電台節目澄清,強調由大律師任教嘅北大仲裁課程,自2017年開始授課,一直都係用大律師公會名義開辦。佢自己所屬嘅律師行同佢本人,從冇為北大學生開辦任何仲裁課程,譚允芝仲話:「余若薇如說我私下為德輔在北大設立仲裁課程,已是無中生有;說是因此引致北大要求修改『普通法-公法』的課程,更是穿鑿附會。」


單方面指控 未求證先抹黑?


講真,如果余若薇所講嘅係「事實」,咁其實都真係幾「爆」架;譚允芝堂堂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竟然走去同大律師公會「爭飯食」喎,況且「罪名」之一仲要係「好著力推廣同內地嘅關係」,喺今日香港隨時會畀人拉上「親中」同「政治」層面,上頭版都夠晒啦。疑似作故仔嘅人,道行真係「深」呀!


至於余若薇點回應呢,暫時就未知,但如果譚允芝所言屬實,余若薇又拎唔出證據來證明自己所言係「公允」,咁就即係「老屈」啦!套用譚允芝講法,「無中生有」當然就唔係「公允評論」,而若然係「穿鑿附會」,即係根據不實內容去作無理推論,其實都唔算「公允評論」喎,若然畀人告誹謗,告得入機會都唔細架。余若薇生安白造「老屈」譚允芝,到底有咩居心呢?讀者自己揣摩吓佢整段文字重心係乜啦,囍雨就唔多講喇。


《生果報》拍住余若薇想做乜?


至於轉述內容嘅《生果報》,整篇報道內容都冇當事人譚允芝回應,單方面引述疑似「老屈」人嘅余若薇言論,明顯有違新聞操守同原則。余若薇拍住《生果報》想搞乜?香港人,你懂的!而查實正如資深大律師胡漢青所言,就當大律師公會有幾名律師被北大拒訪都好,係唔係就要「一拍兩散」連課程都唔搞呢?做呢個決定前,需唔需要諮詢其他會員意見呢?取消課程,令到內地學生冇辦法學到普通法,到底係好事定壞事呢?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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