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無須取締就沒有違法?
【鐵筆錚錚】無須取締就沒有違法?

近期社會又掀起一陣「僭建風暴」,除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捲入大宅僭建風波外,立法會議員毛孟靜位於淺水灣的豪宅,亦被「翻舊帳」,指其車房改建成住宅至今多年未有修正。毛孟靜聲稱,改建部份屬獲豁免小型工程,如果更正反而是違反大廈公契;她還在其Facebook專頁上,引用屋宇署回覆傳媒的內容,聲稱「又證實多一次沒有僭建」。然而綜合各方分析,就當毛孟靜的確沒有法例上的「僭建」,惟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將車房改成住宅就肯定證據確鑿,難道這樣也算「合法合規」?


毛孟靜的「語言偽術」


誠如建築界前立法會議員謝偉銓,毛孟靜住宅將原來泊車的車房改為住屋的一部分,所涉工程或許獲得「豁免」申請,但她「改變土地用途」這件事卻是彰彰明甚,都與法例有抵觸。根據屋宇署給予傳媒的回覆,署方只表示毛孟靜住宅所涉改變用途部份並未對樓宇結構等構成危險,不屬於執法政策下予以取締類別,故只會勸喻其盡早恢復原有用途。


換而言之,就毛孟靜擅自改變車房用途一事,只因未有構成危險,屋宇署才會「溫馨提示」。毛孟靜只強調「獲豁免的小型工程」,卻對「勸喻恢復原有用途」隻字不提,演繹成自己沒有僭建,是她理解力有問題?還是「死雞撐飯蓋」?


地政署在事件有角色嗎?


正如測量界業內人士所指,毛孟靜這類個案,未必只涉及屋宇署一個政府部門,毛孟靜擅自改變車房原有土地用途,地政總署作為執行土地契約修款的部門,亦應主動出擊,調查是否有人違反地契條款。假設孟靜真的違反土地契約,地政總署必須警告違規者,甚至拿出「釘契」這撒手鐧。此外,有報道指毛孟靜聲稱「一直有繳交地稅及差餉」,常將「誠信、公義、民主」擺在口邊的毛孟靜,可否拿出相關證明佐證?作為政治人物,理應「比白紙更白」,想必毛孟靜沒理由拒絕這基本要求嗎?否則,她就是「待人以嚴,待己以寬」,一言一行再沒公信力可言了!


原圖:wenwe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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