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耐力賽」?
巴士「耐力賽」?

上星期五深水埗發生造成3死30傷嘅交通意外,事發後外界矛頭都指向巴士司機甚至容許巴士車長工作14小時嘅運輸政策;根據傳媒報導,涉事車長主動要求加班,而事發前幾日亦都係工作14小時,城巴仲話工時有依照運輸署嘅指引。廣男上網搵到運輸署喺2010年十月修訂嘅「巴士車長工作、休息及用膳時間指引」,再對照番今次涉事車長嘅工時,可以用「貼近指引最底線」嚟形容車長工時。事件帶出嘅問題,係到底職業車長工作14小時,賀駛時間唔應該多過11小時,係咪合理呢?

涉事司機工時為指引上限

根據運輸署有關巴士車長工時嘅指引,巴士車長一個工作日內最長嘅工作時間唔應該超過14小時,駕駛時間唔應該多過11小時,而兩個工作日之間嘅休息時間則唔應該少過10小時;今次涉事嘅城巴車長,連續幾日工作14小時,工作日之間嘅所謂休息時間(其實扣除交通、梳洗以及用膳等時間,實則休息時不可能多)剛好為10小時,城巴按照指引安排涉事車長工作、休息時間,可以話係貼近運輸署指引嘅最底線。廣男唔知今次意外係咪因為司機過勞而造成,但不禁要問一句,將車長嘅體力用到咁盡,好似唔太妥當喎!

老實講,廣男唔係職業車長,唔能夠切身感受職業車長嘅疲累,但記得有一次同朋友到外國自駕遊,朋友每日駕駛4至5小時車廣男周圍去玩,當時廣男坐喺車頭,負責賀駛嘅朋友同廣男講,如果見佢想瞓著要第一時間叫叫佢,以免出意外。根據廣男觀察,果位朋友喺旅行期間每日駕駛數小時已經疲憊不堪,大家可以諗下如果一個巴士車長每日駕駛11小時,而且連續幾日都係咁,會係咩情況呢?可能廣男用汽車「耐力賽」去形容唔係太妥當,但職業司機背負過百條人命每日長時間喺馬路上行走,真係極考耐力。其實喺其他國家例如美國、日本等,都有限制車長駕駛時間嘅規定,其中美國更規定司機一日駕駛滿10小時,就要休息8小時先可以繼續駕駛。

指引要檢討 但也需要過渡措施

發生奪命意外,無論巴士公司、司機做咩都補救唔到,但佢哋有能力盡力防止意外再發生;廣男覺得,如果等到運輸署檢討指引先做嘢,可能已經太遲。回歸基本步,巴士公司係咪應該思考下咁長嘅駕駛時間,係咪合理?係咪應該有過渡措施,令車長有更多休息時間?就算車長要求加班,都考慮下佢哋嘅身體狀況呢?

原圖:h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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