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日講乜】選擇性認罪 點可以叫「公民抗命」?
【當日講乜】選擇性認罪 點可以叫「公民抗命」?

我承認,自己係刻意搵返羅冠聰、周永康同黃之鋒等人點樣睇「公民抗命,承擔罪責」呢樣嘢。廣男呢兩日心血來潮,特意翻睇上述幾個自稱、被稱為「政治犯」同「良心犯」嘅人以往嘅言論,到底佢哋係唔係一早話咗會「承擔罪責」?如果係的話,點解今日「求仁得仁」,點解又講到自己係畀人「政治打壓」呢?唔好講咁多,即刻回帶睇睇先。


黃之鋒會承擔道德法律責任?

先講最出位嗰個黃之鋒。據《明報》11月12日報道,黃之鋒認為喺「佔領」現場被捕先算得上完成整個公民抗命被捕過程,藉以「承擔道德法律責任」;佢仲同記者補充,如果清場時未有被捕,必然有自首行動。

睇到呢度,廣男已經唔係好明,當日明明話會「承擔道德同法律責任」,點解今日責任臨頭,黃之鋒又覺得係政治打壓、政治檢控呢?學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石永泰話齋,黃之鋒成日叫嗰句口號:「公民抗命,無畏無懼」,當中所謂「無畏無懼」正正代表唔怕被檢控嘛,而家律政司依法檢控、依法覆核刑期、檢控罪名又合適,咁同「政治檢控」有咩關係呢?呢點真係點都唔明。

羅冠聰會接受最終刑責?

黃之鋒咁講啫,咁周永康同羅冠聰又點講呀?廣男得閒得滯,搵到香港專上學生聯會2014年11月一篇聲明,裡面提到,「抗爭的市民願意接受最終的刑責,因此是符合法治的精神,以爭取社會公義」。羅冠聰當時係學聯常委,份聲明內容,相信仍絕對認同,佢其後亦一度擔任學聯秘書長,對於「公民抗命」需要「接受最終的刑責」,理應唔會反對吖,咁點解今日可能係「最終的刑責」到來,又突然變成「政治檢控」,佢會成為「政治犯」、「良心犯」呢?傻的嗎?

周永康會對整個法律體系負責?

至於周永康就最得意,佢喺2014年接受電視節目《講清講楚》訪問時係咁講嘅:「完了整個公民抗命行動後,會去自首,去完成整個法治,對於整個法律體系係會負責。」問題又嚟喇,講明會自首、會「完成整個法治」,咁做乜今日被依法檢控,佢會成為「政治犯」、「良心犯」呢?都係嗰句,控罪合適,何來「政治檢控」先?


香港人,大家醒醒啦,唔好盲反派撻「政治犯」、「良心犯」等名詞出嚟,大家就當係真先得,事情嘅來龍去脈,尤其係當事人以往嘅言論,大家都好應該了解清楚先下判斷囉。話香港有「政治犯」、「良心犯」,除咗係對律政司嘅侮辱外,更加係對香港法院嘅天大侮辱,咁講絕對唔可以接受!

圖片來源: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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