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認罪不認案情 「佔領」疑犯只喊政治口號
【鐵筆錚錚】認罪不認案情 「佔領」疑犯只喊政治口號

「違法佔領」歷時79日,事件衍生的罪案多不勝數。其中一單正於法院審理的,乃20名「佔領旺角」疑犯,涉嫌違反高等法院的禁制令而被控「刑事藐視法庭」,其中11人早已表明認罪,但昨日卻被控方「踢爆」,眾人雖承認控罪,但大幅修改案情,認罪誠意明顯存疑。事到如今,社會大眾沒可能還未看清事件的本質,一眾「違法佔領」始作俑者,反口覆舌,口中雖說得堂皇,實質只是政治考慮。


認罪但耍手段 法治不得彰顯

20名被控「刑事藐視法庭」者,包括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社民連秘書長陳寶瑩,以及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等積極參與「違法佔領」的政治人物;其中,黃之鋒及岑敖暉早前表明,將會承認「刑事藐視法庭」罪。

不過,就算認罪,亦不代表可以或已經「完善法治」,黃之鋒和岑敖暉兩個,他們跟另外九人雖然「承認責任」,但就透過代表律師大幅修改案情,就連當日由法庭頒下、並在報章上刊登的禁制令內容都被修改,控方表明對此不可接受,就連法官亦認為,既然如此,不如直接進入審訊階段,不要浪費時間。

始終仍推卸責任

原來,所以「承擔罪責」,其實只是言不由衷的「語言偽術」。事實上,黃之鋒及岑敖暉至今仍將「刑事藐視法庭」的責任推給政府,說政府不肯承擔政治責任,將責任推給法庭,亦令示威者被迫承擔「破壞法治」的罪名云云;兩人的說法,可以說是充滿漏洞和破綻,亦是完全扭曲所謂「政治決定」的意思。

已卸任的前特首梁振英,在卸任前接受各大媒體訪問,一再重申,處理「違法佔領」之難,在於要警方接受「忍」的決定,而之所以要「忍」,全因「違法佔領」涉及大量年輕人,他由始至終都希望,這批青年可以自行退場。

禁制令下拒離開 還將責任推卸?

「忍」,不是逃避責任,事實上最終政府亦無逃避任何責任,各個所謂「佔領區」其實都是由警方出手「清場」,反而以黃之鋒及岑敖暉為首的佔領者,卻全不領情,決心將自己推向被捕的窘境。

老實說,今次被檢控的一干人等,本來有極多機會避開被控,只要他們願意離開旺角「佔領」現場即可,公眾反而要問,當初他們為何選擇留下?為何在明知會違反法庭禁制令、破壞法治的情況下繼續留守?(這是黃之鋒及岑敖暉等人都承認的事實)黃之鋒等批評政治將法庭「擺上檯」,這說法完全是笑話,他們若肯在禁制令頒布後即時離開,今日就不用因為違反「刑事藐視法庭」罪而被檢控,那又何來「擺上檯」之說?

香港人要認清政客面目

所謂認罪,說穿了只是遁辭和藉口,既無心承擔罪責,何必還將自己的行為說得大義凜然?難道他們還想繼續藉此保留自己所餘不多的政治餘溫,靠這些騙人的「光環」去延續自己的影響力?一定是,除非不是!

「佔領三人組」,當初已經率先將「完善法治」的謊言自行戳破,眾人表明拒絕認罪,勢必「打官司打到底」,甚麼「以法達義」、「完善法治」、「先違後,後認罪」等等口號,全部正式被推翻。為了自身利益,連最基本的政治倫理和道德都不顧,聰明的香港人,如今定必已看清這班人的真面目吧?

圖片來源:羅冠聰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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