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超 請不要污蔑「英雄」這稱號!
曾健超 請不要污蔑「英雄」這稱號!

違法佔領行動期間,曾健超向警員潑不明液體同拒捕而被判襲警、拒捕罪成,曾健超決定放棄上訴、即時入獄。仲以為佢終於承擔罪責,點知佢噚晚喺Facebook貼文竟然話襲警、拒捕係政府打壓異己嘅藉口,質疑市民點解有守法嘅義務,又話服刑唔係軟弱退縮。曾健超嘅支持者話佢係「英雄好漢」、「真心男兒」,真係令人O晒咀!

諉過於人 豈是英雄

每個人心目中都有英雄,但囍雨認知嘅英雄,一定要有承擔,啱嘅事要做,仲要把事做好,如果做錯咗,有錯一定願意勇於承擔,而唔係做完錯事就話係其他人嘅錯!喺曾健超襲警案,曾健超自己都有承認係向警察潑水(有人指係有異味嘅不明液體),基本上罪證確鑿,如果曾健超承認罪責又肯話自己錯,囍雨認為都仲過得去,但自己犯法反而想諉過於執法者,算咩英雄好漢呢?

根據曾健超喺Facebook嘅講法,佢話「襲警、拒捕、阻差辦公、非法集會、暴動的罪名便成為強權打壓異已的藉口。政府不守法,以暴力欺壓市民時,我們仍有守法的義務嗎?」囍雨想問,政府幾時以暴力打壓市民呢?我哋喺電視直播,甚至喺佔領現場所見,警察都十分克制,絕大多數時間都係被動地抵禦示威者嘅武力抗爭包括肢體語言暴力。曾健超嘅意思,係咪即係話佢自己襲警、拒捕冇問題,因為佢冇守法嘅義務?示威者不滿政府可以違法,甚至動粗打警察?呢個係咩歪理?示威者因為支持民主就唔駛承擔罪責嗎?

既聲稱被打壓 何不上訴到底?

囍雨唔敢講曾健超係因為怕加刑所以寧願早啲坐監,但曾健超如果覺得襲警、拒捕係政府打壓異己嘅藉口,佢可以上訴到底,等法庭裁決到底係佢犯下罪行,定係「政府打壓」;一邊放棄上訴而入獄,一邊又聲稱自己畀人打壓,係賊喊捉賊!

爭取民主,本土派、激進派以至溫和民主派都有唔同嘅手段,較激進嘅有時甚至會訴諸於暴力,囍雨反對暴力,囍雨更反對嘅,係有違法者使用暴力之後,聲稱自己畀人打壓,然後佢哋嘅支持者仲要話呢啲人係英雄!有承擔嘅,或者都稱得上係英雄,但剩係識諉過於人嘅罪犯,自以為係「英雄」,簡直污蔑咗「英雄」兩字!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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