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有界線,被告當然要為自己散播煽動言論負責!//
2021年7月1日銅鑼灣鬧市發生「孤狼式」襲警案,裝修工人容昌明涉嫌在網絡討論區「連登」上留言,內容提及嚴重傷害警務人員。他早前否認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受審,案件今(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裁決。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陳慧敏指,7月1日為香港回歸祖國的重要日子,被告發布的留言明確地鼓勵他人惡意傷害警務人員,其留言亦會產生累積效應,裁定煽動他人襲警罪成。案件押後至11月1日求情及判刑,被告還押候懲。
陳官還在書面判詞內引述上訴庭潘榕偉一案,指被告雖強調沒想過有人會依自己「連登」的留言傷害警察,惟這不能成為辯解的理由。
被告容昌明,案發時23歲,報稱任職裝修工人,被控於2021年7月1日,在香港,意圖使警務人員受嚴重傷害,而非法煽惑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及惡意傷害該等警務人員。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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