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中被告有共識去癱瘓政府運作,罪證確鑿!//
47人因參與民主派初選涉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法庭今早(30日)對16名不認罪被告作出裁決。3名高等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定,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及余慧明14名被告罪成,劉偉聰及李予信則罪名不成立。控方擬上訴,要求劉李兩人繼續保釋候訊獲准。
法庭認為各人懷有意圖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而不予區別地否決財政預算案,必然會嚴重干擾、阻撓、破壞香港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控方無須證明各被告知道上述手段屬非法手段。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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