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班暴徒明知對方係警察,施襲圍毆,完全係目無法紀!//
已解散的「民間集會團隊」召集人劉頴匡於2020年1月在中環遮打花園發起集會,因違規被警方要求中止,其後有警員遭暴徒圍毆。3名男子被控暴動及串謀傷人等罪,其中兩人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昨日(21日)與較早前已認罪的另一名被告,在區域法院接受判刑。法官張潔宜判處3人入獄40至58個月。
張官判刑時指,示威者因不滿警方中止集會的決定而情緒激動,及後襲擊警員,增加案件嚴重性。當警員退至長江集團中心外等候支援時,再度被包圍;被告亦知悉警員身份,同屬加刑因素。
3名被告為現年23歲的學生李旭熙、37歲運輸工人陳國榮及21歲黃家熙,同被控於2020年1月19日在長江集團中心外參與暴動罪。黃承認該罪,李和陳經審訊後被定罪;陳另承認於同日在中環遮打花園外參與暴動,及有意圖而使一名高級督察身體受嚴重傷害。
李及陳均被衣定在長江中心發生的暴動罪成,但串謀傷人罪不成立;陳另承認在遮打花園的暴動及串謀傷人罪;只有一項暴動罪成的李,被判囚58個月;涉3罪的陳承認部分控罪及同意部分案情,判囚57個月;認暴動罪的黃,因其年輕及認罪等因素判監40個月。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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