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咗法當然要負刑責!//
2019年8月有示威者在深水埗舉行「遍地開花放映會」,其後有人包圍深水埗警署,多人被捕。其中6名男女早前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另有一人認罪。7人今日(2日)下午在區域法院判刑,當中3人被判監24至32個月,餘下4人被判入教導所。
法官王詩麗判刑時指,暴動是嚴重罪行,雖然無證據指各被告作出暴力行為,惟不能忽視他們的事前準備,包括攜帶防毒面具、護目鏡、電筒和雷射筆等,而各被告共同行事,以暴動破壞社會安寧。而且事發於深水埗警署外,一度有多道雷射光照向警署和警員,有人大聲叫囂,是公然挑戰執法者。法庭認為,警方作為法治象徵,應該得到尊重。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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