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新聞】廉署新防貪指引 倡公職人員避免收禮
【焦點新聞】廉署新防貪指引  倡公職人員避免收禮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罪成轟動全城,社會對公職人員廉潔要求亦日益提高。廉署最近修訂《公共機構成員行為守則範本》,建議公共機構人員由以往一般可收取500元以下禮物,收緊至避免收取任何禮物。另外,新守則亦就誇大報銷出差費、私吞科研經費、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退休鋪後路等涉失當及利益衝突等行為,作出清晰指引。

廉署首席防貪主任許仲鳴表示,新版取消舊版容許公職人員可收取500元以下禮物的建議,改為不應容許公職人員收受禮物,堵塞有人或重複收取一定金額以下禮物的漏洞。他指出,如職員出席公開場合因不想尷尬或其他特別情況接受了禮物,就應向上司申報並紀錄在案,否則要接受紀律處分。新版守則建議獲贈各類禮物或紀念品的處理手法,如公職人員獲贈果籃或食物,可向辦公室同事分享,如是實用禮物則可捐送志願機構,又列出以往有機構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定罪的個案,

倡訂離職「冷河期」

此外,新版守則特別建議機構制定政策規管成員離職後的就業,例如定下合適的「冷河期」,避免人員在任時濫用職權,離職後卻獲「延後利益」的負面觀感。

這次是廉政公署繼2000年後再次檢討《公營機構成員行為守則範本》,更新向公共機構建議防止屬下公職人員貪污的守則,對象為本港113間《防止賄賂條例》列明的公營機構,包括交通、能源等公共事業,房委會、證監會等監管機構或諮詢架構,以至大學等學術機構。不過,新守則並無任何法律約束效力,廉署希望公共機構自行遵從。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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