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求】通訊局裁定港台《頭條新聞》不尊重事實、未有盡量讓多方表達意見 港台工會主席卻辯稱觀眾情緒反應不同、要負責所有人反應是不公允
【基本要求】通訊局裁定港台《頭條新聞》不尊重事實、未有盡量讓多方表達意見 港台工會主席卻辯稱觀眾情緒反應不同、要負責所有人反應是不公允

通訊局昨日就節目《頭條新聞》警告香港電台,港台方面亦即時檢討《頭條新聞》,本季播出後會暫停製作。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主席趙善恩對通訊局的裁決感到遺憾,批評通訊局以非常主觀的方式詮譯部分內容,認為《頭條新聞》屬戲謔形式節目,每名觀眾情緒反應都不同,若要負責所有人的反應是不公允。

 

然而,通訊局對《頭條新聞》的批評,最主要就是指港台的節目沒有「基於事實」,若果港台節目是在事實之上再加自己評論和創作的話,投訴根本就成立不了。換而言之,若港台的節目是「基於事實」,則不管受眾的情緒反應如何,針對港台節目的投訴亦未必會成立。

 

如此簡單的「新聞ABC」,港台工會主席為何不明白呢?

 

圖片來源:港台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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