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說明】「兩辦無權論」是反對派十分惡毒的誤導
【法理說明】「兩辦無權論」是反對派十分惡毒的誤導

港澳辦、中聯辦(「兩辦」)日前先後發聲批評香港反對派在立法會內無所不用其極令內會空轉,令立法會未能履行《基本法》上賦予、最重要的立法職能。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在報章撰文,指出內會選舉主席、副主席固然是香港自行管理事務,但內會長期不能選出主席,以致立法會未能履行本身職責,那就是《基本法》的問題、是中央和特區關係的問題了,他說:「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怎樣選主席,當然是香港立法會自行管理的事;可是,由於主席選舉被不斷阻撓,內會長期不能運作,致使立法會不能履行中央授予的職責,這就涉及特區與中央的關係了。」

 

事實上,「兩辦無權論」本身就是反對派十分惡毒的誤導,有相當熟悉《基本法起草過程及箇中依據的人士向本網分析,有關說法目的是「去中央化」,在憲制理解上造成「權力不及香港論」,直言這是為「分離主義」提供理論基礎:「《基本法》22條的爭抝應該正本清源,重點是《基本法》第12條明確規定『香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而『兩辦』就是中央人民政府管轄香港的部門。如果『兩辦』不是代表中央人民政府管轄香港的部門,哪什麼中央部門執行中央人民政府管轄香港的權力?」

 

圖片來源:大公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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