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保釋】19歲女學生被控藏可作犯罪用途工具 申保釋被拒還柙至下月預審
【不可保釋】19歲女學生被控藏可作犯罪用途工具 申保釋被拒還柙至下月預審

黑暴分子去年11月發起一連多日所謂的「三罷」暴力活動,一名19歲女學生韓德芳被控在長沙灣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被告否認控罪,她申請保釋被拒,還押至下月6日預審。

 

被告是港大專業進修學校學生,被控於去年11月12日在長沙灣福榮街512號地下外,管有30厘米長鐵鎚、刀鋒長10厘米的摺刀、20厘米長扳鉗、鏍絲批、960毫升酒精、打火機及一叠報紙,意圖將上述物品作非法用途,控方透露有5名控方證人。

 

控方反對辯方的保釋申請,指社會事件尚未平息,仍有縱火、堵路、破壞店鋪、「私了」等情況。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最後決定拒絕女被告保釋申請。

 

圖片來源:文匯報資料圖片、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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