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清講楚】律政司:檢控決定不受涉案人社會階級、公職地位或其他社會地位影響
【講清講楚】律政司:檢控決定不受涉案人社會階級、公職地位或其他社會地位影響

主審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擲三文治案的法官,在判詞中稱,如果檢控單位是基於不想時任特首梁振英出庭,而以其他不恰當罪名檢控吳文遠的話,則做法值得商榷和令人不安。


律政司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該案在考慮警方當時提供的調查報告及所蒐集的證據、案情等,公平公正作出檢控和處理控罪的決定,在作出檢控決定時,不受涉案或相關人士社會階級、公職地位或其他社會地位影響。


圖片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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