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建議保安局長引用《社團條例》禁香港民族黨運作,上月底同意延長申述期至9月4日,期後又改為9月11日。當局昨晚表示,民族黨再一次透過代表律師要求進一步延長期限,經考慮後決定多給予3日時間,即在下星期五(9月14日)前必須向保安局長提交申述。
原圖:香港外國記者會Facebook圖片
警方建議保安局長引用《社團條例》禁香港民族黨運作,上月底同意延長申述期至9月4日,期後又改為9月11日。當局昨晚表示,民族黨再一次透過代表律師要求進一步延長期限,經考慮後決定多給予3日時間,即在下星期五(9月14日)前必須向保安局長提交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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