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負責任】梁繼昌、李慧玲、鍾劍華欠全社會一個道歉
【須負責任】梁繼昌、李慧玲、鍾劍華欠全社會一個道歉

近年非建制派之間興起一股歪風,就是有人作出指控時,往往不是基於事實。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昨晚在一個公開活動致辭時便直言,在我們香港政治生活當中,太多與政治有關的人和事的事實捏造,「香港言論自由程度相當高,但是言論自由前提一定要,大家可以有不同意見,但事實不能捏造。因此世界各地古今中外都有誹謗法,誹謗有民事責任、有刑事責任,告誡我們討論問題時,即使有不同意見,但一定要忠於事實。」


​事實上,梁振英昨晚也在社交媒體提及他本身過往一些被失實言論針對的例子,涉及立法會議員梁繼昌、電台節目主持人李慧玲、及學者鍾劍華。梁振英說:「梁繼昌去年公開指我被稅局調査,我表明沒有,要求梁繼昌舉證或收回言論,他不肯。李慧玲公開說在港鐵公司開董事會時,我被一眾董事鬧爆,我査過絕無其事,要求李慧玲收回言論,她不肯。鍾劍華指我和黑社會有密切關係,我律師將五年前我和特區政府的聲明和其他事實給他,要求收回言論,他不肯。」


其實,上述例子中,早有事實證明有關知名人士等的言論存在失實情況,惟有人卻一再拒絕收回言論,欠的,是對全社會的一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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