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出禍來】博出位吳文遠被判入獄四個月 你點睇?
【博出禍來】博出位吳文遠被判入獄四個月   你點睇?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涉嫌於前年透過電台節目及社交平台等渠道,向公眾披露時任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是廉政公署受調查人身份等資料,被廉署控告三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等資料罪,早前被裁定三項罪名成立,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判刑,原已還柙的吳文遠最終被判入獄四個月。而在今日判決前,吳文遠再在《蘋果日報》撰文,標題為「高官醜聞豈會無關公眾利益?」


然而裁判官鄭念慈在對上一次裁定吳文遠罪成說其實已提及,「保障公眾利益」可以是其中一個合理辯解,但合理辯解不符合案件的控罪元素,因為被告的披露目的是提高自己知名度。由於裁判官認為被告是希望藉案件提高個人知名度,披露與公眾利益無關,不構成合理辯解。而廉署人員已三次提醒吳文遠不可披露案情,被告曾表示「明白」及「知道點做」。但吳文遠仍在社交媒體披露時任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是廉署的調查目標,被告亦簽署了相關文件,答允不可作出相關披露,裁判官認為被告是清楚明白,亦認為被告聲稱忘記被提醒過,是「不盡不實」。


如今,吳文遠被判入獄四個月,你又認為判刑是否恰當呢?


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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