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義判決】黃之鋒黃浩銘​被判入獄 劉漢銓:任何人違法都必須付出代價、「違法達義」的理念完全錯誤。
【公義判決】黃之鋒黃浩銘​被判入獄 劉漢銓:任何人違法都必須付出代價、「違法達義」的理念完全錯誤。
全國政協常委、前律師會會長劉漢銓仗義執言,譴責違法佔領的帶頭違法者和始作俑者,在法庭就「佔旺藐視法庭案」的判決下,反映「違法達義」的理念完全是錯誤。
香港眾志黃之鋒和社民連黃浩銘昨日因為在佔旺清場期間違反禁制令藐視法庭罪而被判入獄。劉漢銓接受報章訪問,指法庭今次的判決「絕對不是政治打壓」,他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任何人違法都必須付出代價。他又期望今次判決能夠以儆效尤,讓年輕人更加愛惜自己,不要以身試法。

原圖:wenweipo、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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