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犯法】「有識之士」散播無視禁制令錯誤資訊 《明報》:變相鼓勵藐視法庭,有誤人子弟之嫌
【鼓勵犯法】「有識之士」散播無視禁制令錯誤資訊  《明報》:變相鼓勵藐視法庭,有誤人子弟之嫌
香港眾志黃之鋒和社民連黃浩銘昨日因為在佔旺清場期間違反禁制令藐視法庭罪而被判入獄。《明報》今日刊登社論,認為這種錯誤觀念源自「有識之士」,他們曾叫示威者毋須理會法庭禁制令,社論指:「變相鼓勵藐視法庭,有誤人子弟之嫌,尤其令人側目。」 《明報》社論說法治是香港基石,認為藐視法庭不能以任何政治理念作為託辭,而「佔旺」一案本關乎法治, 一些出身律師的政客卻說出:「留在現場不代表挑戰法律」;「法庭禁制令由單方面提出,不一定要遵守」等等破壞法治兼誤人子弟的言論,社論說今次高院裁決,可說是對當日散佈歪理者的最嚴正駁斥,籲「有識之士」不應因為個人政治立場,堆砌歪理誤導公眾。 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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